突然在街上被搭讪
感到意外的同时也要提高警惕
因为整个过程可能被偷拍
并制作成视频传到网上
成为偷拍者的牟利工具
女子路遇搭讪被偷拍传上网
今年11月,小杨和朋友在天津南开大悦城的一家咖啡店休息时,遇到一名男性前来搭讪,找她要微信。
因为此前也有被搭讪的经历,小杨礼貌拒绝该男子后,并没有把这事儿放在心上。
然而几天后,有人告诉她,她被搭讪的视频被人放到了网上。
这让小杨非常气愤,当时搭讪者并没有告知她正在录像。最重要的是,他没有经过小杨的同意就把视频放到了公共平台。
小杨给该视频账号留言,要求他立刻删除此视频,同时向平台举报该账号。几天后,她发现该账号被平台封号了。
小杨被搭讪偷拍的经历并不是个例。去年7月,小乐在北京三里屯逛街时也有相似的遭遇。“回家后,朋友发给我,才发现里边的视频有我的照片。我才意识到可能被人拍了,而且他配的文案还让人很不舒服。”
开设搭讪视频账号,收费传授技巧
在某短视频平台上,记者发现以搭讪为主题的账号,搭讪者均为男性,搭讪对象以年轻女性居多,内容均为交友、要微信号。一个叫作“马爷搭讪研究所”的账号,甚至连高中生都搭讪。
这些账号的最终目的是盈利。记者联系了“马爷搭讪研究所”账号的所有者,他直截了当地说,可传授搭讪技巧:线上收费498元,可加微信群,有老师单独指导;线下5800元,四天搭讪实战。此人称搭讪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找女朋友。
该账号所有者还表示,在短视频平台开搭讪账号有被封号的危险,他就曾被多次封号,上一个被封的账号已经有几十万粉丝。此人还说,如果账号被封了也不要紧,重新开一个就行。
律师:偷拍视频涉嫌侵犯隐私权
目前网上搭讪的视频账号很多,北京中剑律师事务所律师焦阳表示,搭讪并偷拍视频涉嫌侵犯被摄录人的隐私权。
他说,拍摄者与被拍摄者的这种交往互动,包含了被拍摄者的容貌、语言、声音及所处场所等方方面面,属于被拍摄者的社交隐私范畴,从法律意义上应该被认定为隐私权所保护的私密活动。
如果拍摄者未经被拍摄者的同意,拍摄并记录这种搭讪行为本身就违反法律,更不用说在社交媒体平台公开播放。此外,搭讪视频所拍摄的内容涉嫌侵犯被摄录人的个人信息。
焦阳表示,根据民法典规定,个人行踪信息也属于个人信息的范畴之一,都是法律上所保护的自然人权利的主要内容。此外,这些拍摄者利用搭讪女性牟利,其中还涉及欺骗与隐瞒,也违背了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