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举报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举报引诱、教唆、欺骗、强迫、容留他人吸毒行为,举报开设制毒物品工厂行为,举报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脱失人员以及涉刑强制隔离戒毒脱失人员行为……统统有奖!
昨天,浙江省公安厅禁毒总队发布了最新的《浙江省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办法》(以下称《办法》),举报吸毒、种毒、制毒都有奖,最高奖励可达到100万元人民币。《办法》于1月28日起正式施行,也是我省首次针对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单独设立举报奖励。《办法》明确,最高奖励100万元——浙江成为全国省级层面相关奖励额度最高的省份之一。
举报人可以实名或匿名通过电话、短信、来访、书面材料、电子邮件等途径,向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并受法律保护。举报信息也会严格妥善保管,未经举报人同意不会对外公布。(记者 陈蕾 柏建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