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7日电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7日在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正在对汤继海等人的申诉依法审查处理。
2010年10月20日,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汤继海等11名被告人分别以强奸罪、强迫卖淫罪、嫖宿幼女罪等作出有罪判决。宣判后,11名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2012年10月26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汤继海、刘万友、陈春付、于东军不服生效裁判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在依法审查处理。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青岛新闻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