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9日电 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2018年2月8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刑申128号再审决定书,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组成合议庭对张志超强奸、王广超包庇一案再审。
2005年1月10日,山东临沂发生一起恶性案件,一名中学女生被性侵并杀害。警方调查认定,时年16岁的山东临沭二中分校高一24班班长张志超,涉嫌在教学楼洗刷间强奸并杀死一名同校女生,并将其逮捕。2006年3月,山东临沂中院做出一审判决,认定张志超强奸罪成立,判处其无期徒刑。
判决生效后,出于对作案时间、现场证据等的异议,张志超家人开始申诉之路。经过将近7年申诉,张志超奸杀案日前获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2017年11月16日,最高法作出再审决定,认定张志超强奸致人死亡、另一被告人王某超对其包庇的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