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西安4月28日电 记者28日晚间从陕西省检察院获悉,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已依法决定对“4·27”恶性袭击事件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4月27日18时10分许,一名男子持匕首在米脂县第三中学校门外巷道行凶,导致19名学生(14女5男)受伤。截至27日23时,死亡学生人数上升为9人,10名伤者正在全力救治中。犯罪嫌疑人赵某被警方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案发后,榆林市人民检察院接到米脂县人民检察院报告,由公诉部、侦查监督部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一行五人,于4月27日晚赶往案发地点,会同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共同依法提前介入,参与讯问犯罪嫌疑人和现场勘查工作。4月28日,榆林市、县两级检察院已全面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
目前,当地正在全力开展伤员救治、案件侦破、家属安抚、社会稳控等工作。(完) (记者 张一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