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一行两会”同时公布重磅文件——
央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央行通知”);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名字有点长,不过没关系。简单来说,对于老百姓来讲,这将影响30万亿银行理财的未来发展,关乎大家的“钱袋子”;从行业看,它也将重塑和细化资产管理业的游戏规则。
步调
从时间上来看,“一行两会”出台文件时间一致,步调一致,金融监管的协调性增强,也不同于之前央行和财政部关于宏观经济政策的互怼。《央行通知》讲得很清楚:“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证监会制定了《通知》,就过渡期内有关具体的操作性问题进行明确。”
回顾过去一年,金融在顶层设计上有两件大事,都是致力于监管的协调性。
一是机构上,成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这是在去年7月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提出设立的,办公室设在央行,金融监管由过去的一行三会变成一行两会;
二是制度上,制定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俗称“资管新规”,于去年11月公布征求意见稿,今年3月28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4月27日对外发布。
4月份“资管新规”虽早已发布,在基本原则和监管框架上作了规定,但细则近3个月未能颁布。在这一空档期内,市场机构一度进入观望期;新业务无法落地,实体企业嗷嗷待哺。
随着“央行通知”“理财新规”的靴子落地,有利于机构根据细则恢复投融资决策和资产配置行为。毕竟,稳定预期,统一监管,是制定政策非常重要的一点。
第二个看点就是金融监管的精神一致,这样有助于解决过去监管交叉、监管套利和监管错位等问题。
例如投资起点和估值方法的统一:银保监会的“理财新规”将公募理财产投资起点从5万调整为1万,缩小与公募基金的起点(1000元),同时,不管是银行还是证券类私募理财,合格投资人的投资起点统一为30万元(固定收益类)、40万元(混合类)和100万元(权益类和衍生品类)。
这一点意味着,银保监会和证监会的配套细则相互衔接,避免产生新的监管套利空间和不公平竞争。
尺度
从《央行通知》的具体内容来看,流露了明显的呵护市场的意图,给市场吃了一颗定心丸。原文明说了:“为进一步有效防控金融风险,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实体经济,更好地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近期实体经济的融资情况并不算好。例如,广受关注社会融资规模出现下滑,今年上半年,社融规模增量累计为9.1万亿元,同比少2.03万亿元;5月、6月社融规模增量分别为7608亿元、1.18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分别减少3023亿元、5900亿元。
社会融资规模是观察宏观经济运行的一个重要指标,反映了金融对实体的资金支持情况。“资管新规”最初发布后,对“非标”融资进行了严格限制,市场也一度理解为“不可投资非标”——市场之所以对此敏感,是因为“非标”正是过去实体经济极为依赖的融资渠道。
何为“非标”?就是指没有在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包括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债权、承兑汇票、各类受(收)益权等。虽然这些概念不好理解,但是只要记住这一点就好了:“非标”中的“委托贷款”“信托贷款”“未贴现银行承兑汇票”三项,正是社会融资的重要部分。
“非标”被严厉控制、规模骤降,自然拖累社会融资数据。现在,《央行通知》中最重要的一条口径上的松动就是“可以适当投资非标”,但“应该符合期限匹配、限额管理、信息披露等监管规定”。应该说,在实体再融资压力增大、信用违约频发,新规中适度的放松,有利于经济的平稳。
资管新规执行尺度灵活的另一体现是,给了市场两年半的时间,到2020年底前完成,不搞“一刀切”。《央行通知》更指出。银行可在过渡期内自主确定老产品的压缩清理节奏,在宏观审慎评估(MPA)考核时合理调整有关参数予以支持——这样一来,可以防止理财产品规模短期内大幅下降,确保平稳过渡。
执行尺度的灵活并不意味着监管基调的改变。“资管新规”的几个基本原则,是破除刚性兑付、回归资产管理本源、服务实体经济,这次细则中依旧沿袭下来。更确切地说,是对资管新规中的模糊之处作了进一步明确。
风险
理财是老百姓最为关心的话题之一。但近年来,P2P理财平台频繁爆雷,就连银行也频频爆出“虚假销售”“飞单”的情形。著名的如民生银行北京某支行推荐的产品涉嫌伪造,导致150名投资者被套30亿。此次发布的“理财新规”,对银行发行和销售资产管理产品,也有了更为严格的事前、事中规定。
在事前,加强产品销售的合规管理,营业场所销售理财产品的,应实施专区销售,对每笔销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事中,强化信息披露,无论银行公募还是私募理财产品,都要定期公布净值。
需要注意的是,理财产品的趋势是净值化,像基金一样可以看到净值走势,与过去一眼就看到“预期收益率”“保本收益率”大为不同,对大家的风险承受能力提出了新要求。
此外,今后银行只能发行已在理财系统进行登记、并获得登记编码的理财产品。投资者根据编码在中国理财网就可以查询产品信息,核对是否为正规理财产品,有助于防范“虚假理财”和“飞单”。这也是对投资者的保护。
除了“卖者尽责”,投资者必须要建立“买者自负”的理念,提升知识水平和风险意识。
一方面,现在单只公募理财产品销售起点从5万降至1万元,门槛更低了;另一方面,“理财新规”中所指的理财产品,正是不保证本金支付和收益水平的非保本型理财产品。同时,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时,将不得宣传或承诺保本保收益,打破刚性兑付是大势所趋。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2018年6月,银行非保本理财余额21万亿,“理财新规”允许理财产品投资各类公募证券投资基金,意味着理财可以间接投资股市,改变了现行银行理财只能投资货币型和债券型基金的情形,值得思考。
说到底,新规除了约束市场机构外,对普通老百姓买理财产品来说,最终不过是三条:第一,是风险意识;第二,是风险意识;第三,还是风险意识。
毕竟,今年5月刘鹤副总理在政协会上的4句话,已经对上述趋势发出过预告——“要建立良好的行为制约、心理引导和全覆盖的监管机制,使全社会都懂得,做生意是要有本钱的,借钱是要还的,投资是要承担风险的,做坏事是要付出代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