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福州一家美术培训机构。张斌 摄
中新社北京8月23日电(记者 马海燕)中国第一个国家层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系统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22日对外发布。中国教育部相关负责人23日在北京表示,该文件对于构建长效机制、规范培训秩序、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重点抓落实。
近年来,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违背教育教学规律和素质教育要求的“应试”培训,裹挟家长被动参与并成为普遍趋势,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招生入学秩序,增加了学生过重课外负担,加重了家庭经济负担,民众反映十分强烈。
在23日的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介绍说,截至8月20日,官方摸排培训机构38.2万家,其中发现问题25.9万家,已经整改4.5万家。此次发布的意见重点规范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坚决禁止应试、超标、超前培训及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意见对培训机构的一些标准提出了具体要求。如:校外培训机构营业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等。
为了确保文件落实到位,意见强化问责考核,加强对地方政府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工作的督导评估,结果作为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并建立问责机制。
吕玉刚表示,下一步将加大整改推进和督查督办力度,严格执行整改销号制度,坚持每月通报进展,加强对各地整改工作的指导督促,对进展缓慢的进行约谈。10月再次开展全国范围的专项督查,确保2018年底前完成所有培训机构的整改工作。
同时,教育部要求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开足、开齐、开好每门课程,坚决查处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同时严明入学纪律,坚决禁止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招生,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剪断校外培训机构和中小学招生的利益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