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1月11日电 民营企业座谈会近日在北京召开。围绕司法行政机关如何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中国司法部部长傅政华11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大力支持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是司法行政机关责无旁贷的职责使命。
司法部日前出台《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这份意见共20条,主要围绕减轻民营企业负担、解决民营企业发展难题、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完善政策执行方式、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提出了加快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创新拓展公共法律服务、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企等4个方面20项具体措施。
傅政华说,我们将重点加快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他指出,树立平等保护、促进发展的立法理念,确立民营企业“法无禁止即可准入”原则;全面保护民营企业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各种类型的财产权;实现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
傅政华说,要推动全面清理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统筹协调正在开展的相关法律法规清理工作,推动在2018年年底前集中清理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内容,打破各种“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进一步加强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及时纠正有悖于保护民营经济的法规规章规定,积极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平等法治保障。
傅政华还强调,司法行政机关将大力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切实增强行政执法工作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坚决摒除随意检查、多重检查、重复处罚等执法歧视行为。
他说,要加强民营企业产权保护,对民营企业和人员的一般违法行为,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严格区分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涉案人员个人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结案后及时解封、解冻非涉案财物。
傅政华表示,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全面公开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清单。凡无法律依据的,一律不得开展执法检查,严防执法扰企。切实防止一些部门在执法中对民营企业采取“一刀切”等简单粗暴做法,对民营企业经营中的一般违法行为,要以教育为主,不能一味处罚、一罚了事。
此外,谈及司法行政机关将如何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完善的法律服务,傅政华表示,重点是要创新拓展公共法律服务,组织律师、公证、仲裁等法律服务行业和法律援助、法治宣传工作积极服务民营企业。司法部已部署各地在2018年底前,组织律师为重点民营企业开展一次全面“法治体检”,将法律保护关口前移,帮助民营企业有效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
傅政华说,司法部将推动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民营企业矛盾纠纷排查,将民营企业矛盾纠纷作为重点,第一时间开展调处化解,既帮助民营企业解决经营困难,又定分止争,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