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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七省市共问责917人

2018-12-27 14:50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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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2月27日电 据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消息,中国生态环境部27日发布第三批中央环保督察7省市公开移交案件问责情况。因环保工作推进不力等,7省(市)共问责917人,其中厅级干部173人(正厅级干部48人),处级干部484人(正处级干部247人)。

资料图:坐落在长江经济带上游赤水河畔的茅台镇是赤水河良好生态环境的受益者。瞿宏伦 摄

第三批7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7年4月至5月分别对天津、山西、辽宁、安徽、福建、湖南、贵州等7省(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7年7月至8月完成督察反馈,同步移交92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要求地方进一步核实情况,依纪依法实施问责。

对此,7省市全面开展核查,最终形成问责意见。于12月27日同步对外公开有关问责情况。经汇总7省市问责结果,情况如下:

(一)从问责人数情况看,7省(市)共问责917人,其中厅级干部173人(正厅级干部48人),处级干部484人(正处级干部247人)。分省(市)情况是:天津市问责83人,其中厅级干部22人,处级干部52人;山西省问责117人,其中厅级干部22人,处级干部61人;辽宁省问责143人,其中厅级干部41人,处级干部63人;安徽省问责151人,其中厅级干部25人,处级干部82人;福建省问责136人,其中厅级干部14人,处级干部81人;湖南省问责167人,其中厅级干部28人,处级干部94人;贵州省问责120人,其中厅级干部21人,处级干部51人。7省(市)在问责过程中,注重追究领导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尤其突出了领导责任。

(二)从具体问责情形看,7省(市)被问责人员中,诫勉189人,党纪政务处分698人(次),组织处理18人(次),移送司法机关22人,其他处理19人。被问责的厅级干部中,诫勉38人,党纪政务处分138人(次),其他处理8人。总体看,7省(市)在问责工作中认真细致,实事求是,坚持严肃问责、权责一致、终身追责的原则,为传导环保压力,压实环保责任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从问责人员分布看,7省(市)被问责人员中,地方党委42人,地方政府222人,地方党委和政府所属部门575人,国有企业36人,其他有关部门、事业单位人员42人。在党委政府有关部门中,环保100人,住建94人,国土75人,水利64人,林业32人,农业30人,发改29人,工信26人,城管19人,质监18人,海洋13人,规划10人,市容园林9人,公安4人,市场监管等部门52人。被问责人员基本涵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相关方面,体现了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

生态环境部指出,从上述移交问题分析,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推进不力、监督检查不到位等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占比约51%;涉及违规决策、违法审批等乱作为问题占比约29%;涉及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推诿扯皮,导致失职失责的问题占比约13%,其他有关问题占比约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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