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2019年全国两会,传统历史文化建筑保护这一议题备受代表委员关注。而来自江西代表团的张婧婧代表对乡村古建筑的保护提出了自己的代表建议。
澎湃新闻从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获悉,全国人大代表、景德镇陶瓷大学国际学院副院长张婧婧向大会提交了《关于美丽乡村建设中的文化遗产保护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
《建议》指出,文化遗产保护包括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我国文化遗产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是各民族智慧的结晶,也是全人类文明的瑰宝。
随后,张婧婧在《建议》中指出,尽管我国依然出台了很多古建筑、古村落的保护措施,但在落实方面还存在很多的问题,以至于古村落只剩其名,越来越多的古村落被打着保护的旗号重新建设,使得古村落的原特征和原生态受到了严重的破坏和影响,时间遗留下来的历史痕迹,被崭新的水泥砖瓦所取代。
《建议》还详细描述了古村落、古建筑被损坏的情况:
一方面乡村古建筑以及周围的历史空间被所谓的“现代化建筑”取代,古祠堂、古楼房被拆毁或者改成水泥建筑;古栈道、石板路被拆除,改成水泥路和大理石路;古石桥、古风雨桥被拆毁,替换成丑陋不堪的现代大理石桥和水泥桥。
另一方面,古建筑被拆毁买卖的现象严重,单体木质构建被买卖由来已久。传统古村落被随意翻新拆毁建新房,随意仿造古建筑,翻新古建筑,使得传统村落失去了古村的历史和文化韵味。乡村文化遗产一旦遭到破坏,就如古建筑被拆毁,古建筑上的木雕石雕被局部铲除或者被整体售卖,对于乡村文化遗产来说,是不可复原的毁灭性破坏,是花多少钱都买不回来的文化灾难。此外,商业利益的驱使更使古村落原住民或被动或主动地融入商业活动,使得乡村逐渐失去了原有的意味。
对此,张婧婧代表给出建议:
一是建立和健全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
确立乡村古建筑的法律地位,从法律层面加大对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力度。只有法律法规体系保障下的保护才能使有效的保护。
二是宣传和树立正确的文化遗产保护观念。
在乡村推广文化遗产的教育与传播,提高民众对于古建筑和历史遗迹的保护意识,了解到什么是要保护的,和如何保护才是正确的。把传统建筑技艺、传统乡村民俗等知识写入中小学课程,让乡村青少年从小接受传统文化的熏陶,从小树立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提升乡村干部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在乡村干部层面进行教育和推广树立正确的文化意识,尤为重要;学会保护性建设,个性化建设,因势利导,因村而异,保留乡村文化气息,修旧如旧,提升乡村大众审美品格。
三是要坚持文化遗产保护的可持续发展战略。
要从依靠政府统筹主导、政策扶持、资金支持等外力的推动,转变为依靠古村落自身的天赋条件、历史底蕴、人文魅力、文化内涵等内力的创新驱动,进而提高乡村自主发展能力和自我更新能力。各地应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相应的保护条例,在建设过程中尽量避免大面积墙绘等庸俗装饰方法在乡村中的运用,尤其是文化价值高的古村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