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12月24日电 王思聪在北京涉及的被执行案件又有新进展。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二中院”)官方微信号24日消息,王思聪仲裁纠纷一案已在北京二中院和解解决,该院将对该案作结案处理,并陆续解除对被执行人王思聪采取的执行措施。
11月19日,北京二中院下发(2019)京02执1325号限制消费令显示,北京二中院于11月4日立案执行申请人嘉兴璟字悌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执行王思聪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因王思聪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按照相关规定,对王思聪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如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案执行标的为1.51亿元。
11月22日早间,北京二中院官方微博通报,该院已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思聪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并对其名下财产进行调查。截至目前,因王思聪未按执行通知书要求履行还款义务,故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并查封王思聪名下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财产。
天眼查数据显示,上述这一案件的执行申请人嘉兴璟字悌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熊猫互娱的股东,持股比例为2.31%。而熊猫互娱董事长为王思聪,其通过全资控股珺娱(湖州)文化发展中心持有熊猫互娱40.07%的股份。
图片来源: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号
北京二中院指出,上述案件经双方当事人积极协商,已于2019年12月2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某文化发展中心、王思聪已履行了和解协议约定的第一笔款项5000万元。目前,和解协议约定的剩余款项支付期限尚未届满;北京二中院在执行过程中,鉴于及时采取了冻结账户存款、查封房产、车辆、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措施以及被执行人按时申报财产、积极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同时,申请人未向北京二中院申请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等因素,故北京二中院未对王思聪采取限制出境措施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措施。
中新经纬客户端此前曾报道,除上述“限消令”外,王思聪及熊猫互娱还收到三条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下发的限制消费令,文件下发时间均为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