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国内 > 正文

山东多地出台“免费公交”政策 “公交优先”靠什么坚持?

2024-10-29 14:49 责任编辑:中石 来源:大众新闻
分享到:

近期关于出行,山东又有一条暖心便民消息:2024年10月15日至2025年3月15日,德州中心城区继续实行城市公交全员全域免费乘坐。这是2021年以来,德州第4年实施该政策。据媒体报道,免费后公交客流量增长明显,部分线路客流量达到免费前的2倍。

这几年,为进一步倡导绿色出行理念,鼓励、引导市民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出行,山东各地均采取了最简单直给的方案——“免费”。自去年4月26日起,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期间,临沂市民可全天免费乘坐市区所有公交车辆,政策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聊城也是连续四年于11月15日至来年3月15日执行免费乘坐公交惠民政策。而在每年的绿色出行周,“五一”“十一”假期,山东各地也在用不同的票价优惠方式促使市民选择公交出行。

免费出行背后的“民生账单”“绿色账单”显然是无价的。免费不仅为市民出行节省了费力,公共交通的畅行也会加快城市交通运转效率,同时降低环境污染。近年来,尽管私家车数量在不断上升,“公共交通优先”的发展战略从未改变。

但不可否认的是,相关数据显示坐公交的人几乎每年都在减少。其中的原因是多样的,既包括公交等待时间长、行进速度慢、不够舒适等问题,也包含出行方式越来越多样,可选择的余地越来越多。共享单车、电动车、私家车、网约车,当市民拥有了更多出行选择,必然对既有公交客流造成分流。

然而虽然客流在减少,但近年来多地的公交票价却基本没有上升,反而对越来越多的特定人群采取免费。再此背景下,公交公司的运营成本必然不断上升。

10月17日,国务院印发《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国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迈出新的一步。

《条例》中有几点值得注意。首先,公交优先发展的导向再次得到明确。国家鼓励、引导公众优先选择公共交通作为机动化出行方式。明确城市人民政府是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责任主体。

公共交通作为一项民生服务,坚实完善的发展保障是良性发展的关键,不然“免费乘车”只能沦为一时的喜闻乐见。《条例》中专门设置了“发展保障”一章,对支持和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作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

其中包括,保障用地需求,明确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用地可以以划拨、协议出让等方式供给,并可以按照规定实施综合开发,支持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健全投融资机制,明确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安排公共交通发展所需经费并纳入本级预算;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融资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依法参与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

以及完善票价体系,鼓励建立多层次、差别化的城市公共交通票价体系,明确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可以开展定制化出行服务业务。落实补贴政策,规定综合考虑财政承受能力、企业增收节支空间等因素,按照规定及时给予补贴补偿。保障优先通行,明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设置公共交通专用车道。

从《条例》内容可以看出趋势:城市公共交通的公益属性明显,但为保障长效发展,在保障公益属性的同时,需不断探索市场化运营的路径。例如实施对公共交通用地的综合开发,健全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交通建设运营等。除公益性的公共服务外,鼓励开展定制化的出行服务,采取差异化的定价模式。

期待更多城市公交的惠民政策,也期待通过改革城市公交能够拥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大众新闻记者 常青)

我要爆料 免责声明 责任编辑:中石
分享到:
© 青岛新闻网版权所有 青岛新闻网简介法律顾问维权指引会员注册营销服务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