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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有偿补课治理措施 教育部和地方出大招

来源:中国教育报 作者: 2017-07-11 07:39:04 字号:A- A+

    暑假来临,不少家长又琢磨着,给孩子报暑期补习班了。有些培训机构人头攒动,但有的家长却还是觉得把孩子交给本校授课老师更放心。不过这部分家长的补课心思可能要落空啦!最近,教育部发布了《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专项调研与督查情况》,而很多地方教育局也纷纷出台了治理教师“有偿补课”的举措。老师、家长还是学生,可都看好了,课还真不是随便补的!

    治理有偿补课,这些地方纷纷亮大招

    这个暑假,各地治理有偿补课的举措有多严?近日,许多地方实行了治理教师有偿补课的严格举措,有的设立了监督举报热线,有的将责任明确到学校、校长,下面小编介绍几个地方治理有偿补课的严令——

    广东省:严禁中小学有偿补课将抽查各地监督举报电话状态

    7月6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对辖区内中小学校进行专项巡回检查,抓好有偿补课整治工作。要通过自查自纠,边查边改,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治理有偿补课的长效机制,引导广大教师自觉遵守师德规范,自觉抵制有偿补课行为,从源头上铲除有偿补课行为的滋生和蔓延。

    《通知》要求,各地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要坚决查处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自查中发现、群众反映强烈、媒体关注的重点人和重点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调查核实,一经查实,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中小学校或在职中小学教师,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省教育厅将通过明查暗访的形式对各地整治有偿补课情况进行督查,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和市、县(市、区)将予以全省通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确保公开设立的举报电话有人接听,对有效的举报和投诉要及时妥善处理。

    山东省济南市:老师违规学校和校长一起受罚

    7月6日,济南市教育局正式发布《关于深入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活动严肃治理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出重拳整治教师有偿补课这一“顽疾”。

    《通知》明确表示,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一经查实,将被全市通报批评、扣发全年绩效工资、取消三年内申报高一级职称资格,暂缓其教师资格注册,并视情节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的相应处分。特级教师、名师、教学能手等称号获得者从事有偿补课的,由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批准权限报请相关部门取消其称号及待遇,通报全市。党员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先行给予党纪处分,再进行行政处理。

    在对违规教师进行严厉处罚的同时,校长和学校也将一起罚。《通知》明确指出,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并查实的,教师本人、校长和学校均会受到相应惩戒。对校长,一学期内发生1起教师有偿补课并查实的,校长年度职级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级,不得进档;任期内发生2起以上针对不同教师有偿补课并查实的,校长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级;一学期内学校发生3起以上针对不同教师有偿补课并查实的,校长年度职级考核确定为不合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免去校长职务。学校一学年内出现1起教师有偿补课并查实的,在全市范围进行通报批评;一学年内查实2起的,取消本学年学校评先树优资格。

    《通知》还将教师对学生实施有偿补课、有偿家教,教师私自办班或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教师向学生推荐培训机构、与培训机构合伙谋取私利或为培训组织者招生提供便利等行为列为治理重点。

    河北省张家口市:市教育局将在假期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到县区进行明查暗访

    7月5日,张家口教育局官网发布《关于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暑假从事有偿补课的通知》,明确提出要把禁止在职中小学教师利用假期从事有偿补课的行为作为杜绝微腐败,树立教育良好形象的重要工作常抓不懈。

    高度重视,加强思想教育

    放假前,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张家口市教育局关于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处理意见》。要把文件的要求传达给每一位教师,利用教师会和校园宣传载体进行宣传和反复强调,充分认识治理教师有偿补课的重要意义,全面清理整顿本县区、本学校存在的有偿补课的现象。以教师自我反思为主,查摆问题,坚决防止和制止在职教师强迫学生参加在线教育,或者为在线教育提供生源、或因参加在线教育影响本职工作等行为的发生。针对问题采取措施,从源头和根本上加以解决,以实际行动维护教育的良好形象。

    明确责任,落实纪律监管

    严格按照“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认真落实责任制的要求,逐级签订责任书。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有关暑假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督查工作,责任到人。必须对学生和家长进行有关问卷调查,并向社会公布暑期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严明纪律,加大力度查处

    市教育局将严格依照国家、省、市的文件规定,根据群众举报进行核查,执行有报必查制度。对明知故犯、顶风违纪的教师将坚决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市教育局将在假期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到县区进行明查暗访。

    河北省承德市:突出“六个禁止”严肃处理

    7月6日,《承德晚报》记者了解到,承德市将在全市再一次集中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集中专项治理行动。

    据承德市教育局工作人员介绍,治理行动突出“六个严禁”: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按照相关要求,各中小学校将利用假期对本学校有偿补课问题进行摸底、梳理,通过学校和教师个人自查、对学生和家长进行问卷调查等形式,排查有偿补课情况。市教育部门还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开通网上举报专栏,技术受理群众对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投诉和举报,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市教育局还将成立督查组,对所属中小学校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对区域内的办学办班机构进行拉网式排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对投诉比较集中的重点区域、重点学校和个别教师,加强检查监督。

    对于查实从事有偿补课的学校和教师,市教育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对于从事有偿补课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从事有偿补课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此外,各中小学校将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及岗位聘用,实行“一票否决”。

    江苏省南通市:重点查办收取补课费行为

    7月4日下午,市教育局发布通知,决定在全市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据了解,该行动从今年6月起至明年1月底,分自查自纠、集中治理、总结评价三个阶段。

    《通知》指出,针对学校,严禁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对在职教师,严禁组织、推荐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通知特别提出,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认真完成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等行为要重点查办。

    《通知》最后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设立有偿补课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并在教育网、学校公示栏和校园网等平台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对治理“有偿补课”,教育部始终很重视。就在前不久, 教育部发布《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专项调研与督查情况》。6省治理工作开展得如何?还存在哪些困难与问题?下一步治理重点在哪里?我们一起来看看。

    上半年中小学有偿补课啥情况?教育部这样说

    2017年5月22—27日,教育部教师司会同基础司、督导局、纪检组组建工作组赴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南、湖北、湖南6省开展治理中小学有偿补课专项调研与督查。工作组以随机抽选的方式到10个县(区)、11所中小学实地调研抽查,与省、地(市)、县(区)教育部门负责同志和学校校长座谈交流,随机选择教师、学生进行一对一面谈,深入了解严禁中小学校和教师有偿补课有关规定落实情况。

    六省开展治理工作与取得的成效

    此次调研与督查的6个省份,均能积极贯彻落实有偿补课治理有关要求,从制度建设、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违规查处等方面夯实责任、细化举措,基本遏制了有偿补课蔓延的势头;基本形成了治理氛围,有偿补课“不能”的观念深入人心。

    1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基本形成治理机制

    6省从加强师德建设、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三乱”、严禁有偿补课、违规违纪处理等不同方面制定出台一系列的文件制度,一些地(市)、县(区)也结合实际细化了有关举措,建立了有偿补课治理的制度体系。

    各地还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吉林省成立了巡察工作办公室,组建了巡察组长库和人才库;湖南等省把有偿补课治理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专门的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省、地(市)、县(区)各级教育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同时落实学校校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2 广泛动员各方力量,织就细密监督网络

    各地不断完善监督网络,建立教育部门、学校、教师、家长、媒体、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共同参与的监督体系。将有偿补课治理工作纳入专项督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省、地(市)、县(区)、学校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举报信箱,落实专人负责,建立台账,畅通监督渠道。

    吉林省长春市建立全市公办中小学教师影像信息数据库,开通全市中小学教师影像识别管理系统。湖北省武汉市在中小学校大门处设置承诺公示牌,宣传有偿补课“六条禁令”,公布地(市)、县(区)、校三级监督举报电话,邀请媒体记者、社区工作者作为师德师风志愿者利用节假日进行巡查。湖南省株洲市聘请了100名社会监督员进行实时监督、及时反馈,怀化市溆浦县组织50名离退休教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监督和暗访组,在各个社区暗访调查。

    3 从严从实查处问责,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一是专项检查常态化。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按照学校分布,划分12个大片,进行网格化监督检查;大庆市采取分层、分区包片的方式在重要时间节点明察暗访,并坚持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定期全面巡查。

    二是日常查处动真格。辽宁省沈阳市建立举报办理工作机制,专人负责、长期跟踪,并建立首问负责、限期办结、一次性告知和责任追究制度。吉林省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典型事件公开曝光。各地查处了一批顶风违纪的学校和教师,视情给予批评、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或开除处分。如武汉市2016年对查实从事有偿补课的64名教师给予相应处分,河南省2015年以来共对289名教师及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三是执纪问责不留情。吉林省强化对失职渎职行为问责,2014年以来共有154名副校长以上领导被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4 丰富宣传教育形式,持之以恒弘扬正气

    各地各学校利用多种途径宣讲有偿补课有关规定,在重要时间节点反复严明纪律。湖南省郴州市暑假前组织全市800余所中小学校长向4万余名教师写信,重申严禁有偿补课有关要求。

    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正能量,驱除歪风邪气。河南等省明确规定在教师培训中安排一定学时的师德教育课程,加大优秀教师典型选树宣传力度,建立教师宣誓制度。黑龙江省大庆市开展“一校一标兵”活动,使每个学校都有典型,每位教师身边都有可以学习的榜样。

    5 探索创新工作举措,满足群众多样需求

    湖北省教育厅会同物价部门出台开展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的意见,解决学生课后托管难题。其中,孝感市目前有近40%的小学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学生参与率76%,得到学生、家长、社会一致好评。

    吉林省长春市实施“蓓蕾计划”,由财政部门筹措资金,城区小学下午放学后,学生继续在校由教师看护进行自习或参加文体活动;实施“名师云课堂”,统筹名校名师资源,通过网络向全体学生免费提供优质教育服务。

    黑龙江省大庆市部分学校探索利用课后时间开展形式多样的学生社团活动,请学校教师、少年宫教师或有意愿的家长进行指导,既丰富了学生课余生活,又培养了学生多种兴趣。

    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1 部分地方行政部门、学校、教师认识还不到位

    以考试成绩、升学率作为评价学校重要指标的狭隘政绩观,造成学校应试教育倾向、校际间分数攀比和畸形竞争,部分地方和学校对有偿补课态度暧昧,甚至默许纵容。

    一些地方和学校一味强调学生和家长需求,不能正确认识有偿补课对学生成长、教育公平、社会风气的消极影响,不能准确理解有偿补课治理有关规定,工作重点不明、方向不清、敷衍应付。

    少数教师认为教师待遇低,所以靠有偿补课赚钱理所应当,忽视了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应尽的职责义务,忽视了教师言行规范应是学生楷模的道德担当。

    2 有偿补课行为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

    高中特别是高三年级受高考指挥棒和高考升学率驱使,存在组织学生补课并收取补课费的现象,一些初三年级也不同程度存在这些问题。一些教师受利益驱动铤而走险,以更为隐蔽的方式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

    3 有偿补课行为发现和查处比较困难

    一是发现难,教师有偿补课的形式更加隐蔽,租用在居民区或者学生家长提供的场地,外界很难发现。二是调查取证难,举报者担心被打击报复不愿出面指证或配合调查,一些参与有偿补课的学生和家长甚至刻意包庇,协助教师对抗调查。另外,教育部门权限有限,执法手段单一。

    4 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存在困难

    目前,社会上相当一部分培训机构是以文化咨询公司等名义在工商部门注册成立,教育部门对他们进行有效监管缺乏法律授权,也难以取得其他部门的配合。无序发展的校外培训机构对治理中小学有偿补课造成很大影响。

    一是利诱在职教师到培训机构参与有偿补课;二是假借公办学校教师之名进行虚假宣传,欺骗学生家长,也造成了大量公办学校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假象;三是虚假举报,增加治理成本;四是一些培训机构大量补习学校课程教学内容、上新课,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五是助长应试教育,加重学生家长焦虑。同时,许多机构不具备相关资质,且在安全等方面存在极大隐患。学校和教师对校外培训市场的乱象意见也很大。

    下一步工作建议

    1 保持高压态势不松劲

    一是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结合前一段工作,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实际完善各项制度。二是突出治理重点,将课上不讲课下讲,或胁迫诱导学生参与有偿补课作为治理的重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同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同志责任。三是强化专项督查,教育部将于2017年下半年、2018年继续对有关省份开展有偿补课专项督查,实现所有省份全覆盖,推动地方落实治理责任,加大治理力度。

    2 做好宣传解读求共识

    做好有偿补课有关政策的深入解读,利用好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介,学校要利用好家长会等家校沟通途径,对学校、教师、家长和社会的疑问进行积极回应,敢于面对争论、勇于参与争论,在争论中深化认识,取得共识。

    3 创新工作方式“疏”需求

    要积极研究学生和家长需求,区分合理需求,分层分类研究针对性举措。要切实发挥政府保基本、促公平的职能,对于中小学生课后托管、部分学习困难学生帮扶等问题,行政部门、学校、教师要有作为、善作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搭建线上平台、开展志愿服务等方式积极予以化解。

    要积极争取支持,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课外培训市场的规范管理,促进课外培训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为学有余力,追求更多样、更高水平教育资源的学生家长提供更有保障的教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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