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发改委:中方未要求完全获得巴基斯坦巴沙大坝项目所有权
国家发改委对中国和巴基斯坦就巴沙大坝项目合作一事作出回应称,不存在中方要求完全获得巴基斯坦巴沙大坝项目所有权及运营权等情况。
12月7日,澎湃新闻从国家发改委网站获悉,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称,目前中国和巴基斯坦正就巴沙大坝项目合作事宜保持接触。但该项目尚未纳入中巴经济走廊能源项目清单,中巴两国行业主管部门也未就巴沙大坝的开发方案开展交流,不存在“中方要求完全获得巴沙大坝项目所有权及其运营权并以巴境内另一个在运水电站作为抵押物”等情况。
上述国家发改委负责人称,近期巴基斯坦媒体关于巴沙大坝项目的报道存在失实的方面,或是仅代表个别官员的立场。
早在11月15日,巴基斯坦日报(Daily Pakistan)曾报道称,巴基斯坦已取消中国对该国巴沙大坝(Diamer-Bhasha Dam)价值140亿美元的资金援助。巴基斯坦水电发展署主席穆萨米尔·侯赛因(Muzammil Hussain)称,因中国要求该项目的所有权,促使巴基斯坦重新考虑其决定。侯赛因还称,除了要求拥有巴沙大坝所有权之外,中国开出的条件还包括用另一座正在运营的大坝作为抵押,来获得大坝的运营和维护成本。
近日,中巴经济走廊联合合作委员会(下称“联委会”)第七次会议在巴基斯坦伊斯兰堡召开。会议由走廊联委会中方主席、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晓涛和走廊联委会巴方主席、巴基斯坦内政部长兼规划发展和改革部长伊克巴尔共同主持。王晓涛副主任与伊克巴尔部长还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规划发展和改革部关于签署<中巴经济走廊远景规划(2017—2030年)>的协议》《第七次中巴经济走廊联合合作委员会会议纪要》,并见证双方代表签署了相关工作组会议纪要及瓜达尔新国际机场项目实施协议。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列举了中巴各项工作取得的成果。一是在远景规划领域,中巴双方完成了《中巴经济走廊远景规划(2017—2030年)》并通过两国政府批准,为下一步走廊整体稳步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宏观指导。二是在能源领域,合作成果丰硕,萨西瓦尔、卡西姆等燃煤电站顺利投产,标志着走廊能源合作取得快速发展。
此外,国家发改委负责人还介绍了中巴还在交通基础设施领域、产业合作领域、瓜达尔港领域以及人文交流领域取得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