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5日电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发改委、人民银行等多个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守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备忘录》明确列出联合激励对象所须同时符合的具体条件,以及各部门所承担的具体激励措施。《备忘录》强调,如发现联合激励对象存在违法失信行为,将立即停止对其施行守信联合激励措施。
资料图: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中新社记者 李进红 摄
《备忘录》明确列出联合激励对象所须同时符合的具体条件:(1)必须公开向社会承诺并严格遵守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标准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3年内无安全生产失信行为;(3)3年内未发生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未发现新发职业病病例;(4)3年内未受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5)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到一级水平。
《备忘录》明确列出各实施单位所承担的激励措施、共享内容,其中发展改革部门支持措施包括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在政府投资补助、项目贴息、项目审批、项目核准等方面予以积极支持等。在其他部门中,科技部给予科技管理支持,工信部给予电信业务支持等。
《备忘录》指出,国家发展改革委基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守信联合激励系统。安全监管总局通过该系统向签署本备忘录的相关部门提供安全生产领域守法诚信信息,并按照有关规定动态更新。
《备忘录》强调,安全监管总局实时、动态监控安全生产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对象的守法诚信情况,一经发现其存在违法失信行为,立即停止对其施行守信联合激励措施并及时通报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