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日程已近尾声。
今天上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被全国人大批准通过。相信每位认真读过岛上发布的全文版本的岛友,都会对方案改革力度之大、涵盖面之广、涉及利益格局之深有深刻的印象。
众所周知,此次机构改革,全称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统筹的是党政军群等方方面面的机构改革。到目前,“政”的方案已经批准公布;党、军、群等方面的机构改革,有的在前些年已经开始,有的整体改革方案则还未完整公布。
从3月12日到今天,已经连续有6名政治局委员在人民日报上发表署名文章,每篇6000字左右,谈此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已刊登文章的6人,分别是丁薛祥(中办主任)、刘鹤(中财办主任)、杨晓渡(中纪委副书记)、陈希(中组部部长)、郭声琨(中央政法委书记)、黄坤明(中宣部部长)。每个人文章的切入点各有不同。
这些文章整齐亮相党报,无一例外透露出了党和国家改革的逻辑和方向。
核心任务
在通读完几篇文章的岛叔看来,几名政治局委员的文章都有一条主线:这次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关键和核心,是要“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
在政治局委员们的文章里,可以清楚看出这样的逻辑。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因为目前的机构职能体系设置,不完全符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不改革不足以解决新时代的社会主要矛盾,也不足以满足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解决人民关注问题的需求。
但无论怎么改,归根结底,需要统领这项改革、改革同时需要达到的目的,是完善和强化党的领导,使各项事务的治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
在政治局委员的文章里,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样的论述——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核心任务、关键所在。”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最根本的是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是最根本的政治规矩。”(黄坤明,3月17日5版)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我们党领导下的现代化,而不是别的什么政治力量领导下的现代化。不仅不能动摇党的领导,而且要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丁薛祥,3月12日)
“坚持把加强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领导作为首要任务,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郭声琨,3月16日)
“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是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根本原则,也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首要任务。”(陈希,3月15日)
这个意思很明确,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必须贯穿整个改革的始终。机构改革要推进,党的领导是必须的,而机构改革的目的,就是要让党的领导通过组织制度的完善更好地贯彻和落实。
目标
其实,在三中全会的《决定》中就可以看到,此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目的就是要建立“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体系,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武装力量体系,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工作体系”,推动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协调行动、增强合力”。这说的很明白了,党的地位和作用是“总揽全局、协调各方”。
与这个目标相比,目前的机构设置还存在一些问题。丁薛祥的文章里,有这样一段非常明确的表述:
“由于一个时期片面理解和执行党政分开,一些领域党的领导弱化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党的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还不够健全有力,保障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和体制机制有待完善。”
怎么解决?丁薛祥表示,除了要靠“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靠“全面从严治党”、靠“同形形色色的否定、削弱、淡化党的领导的言行作斗争”,也要“靠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来完善党的领导体制机制”。
所以说,这些年中央的改革思路是非常明晰的,有一个明确的问题核心,就是要改变过去党的领导弱化的现象。一方面从反腐倡廉、理想信念教育入手,另一方面,要从体制机制上保证党的领导得到加强而不是削弱。
那么,怎么改?
制度安排
黄坤明的文章,其中有专门一章谈到了“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
首先,是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众所周知,十八大以来,先后成立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等,这些“小组”,都属于外界在三中全会《决定》中看到的一个名词:“党中央的决策和议事协调机构”。
事实上,60年前,也就是1958年,党中央就成立了财经、政法、外事、科学、文教等领导小组。用毛泽东的话说,“这些小组是党中央的,大政方针在政治局”。此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则进一步明确,这些决策和议事协调机构“在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负有对重大工作进行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的重要职责”。
哪些工作称得上“重大工作”?《决定》说得明确:深化改革、依法治国、经济、农业农村、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思想文化、国家安全、政法、统战、民族宗教、教育、科技、网信、外交、审计等。可以说,方方面面。
确定这一点之后,则需要解决党的领导怎样做到“全覆盖”的问题。中纪委副书记杨晓渡就在署名文章中专门提到,经过改革,我们要达到建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其中“系统完备”,就是“重点解决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覆盖面问题,确保党的领导全覆盖”。
覆盖面有问题吗?有的。比如,中纪委前阵子点名批评的“农产品中央批发市场管委会党委”,就出现了“以班子会代替党委会,党委有名无实”、“党的领导严重弱化”的问题,成为北京市对一级党组织严厉问责的典型,蔡奇称这一案件“教训极其深刻”、“犹如当头棒喝”。
因此,黄坤明的文章提到,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企业和其他组织中设立的党委(党组),要定期向批准其成立的党委汇报工作,接受其统一领导——简言之,就是你们这个党委(党组)是哪个党委批准成立,就归其领导、向其汇报。
比如,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党组,都要定期向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进行工作汇报,就是一例。改革后,还要加快“在新型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建立健全党的组织机构”。
更重要的是,要统筹设置党政机构、更好发挥党的职能部门作用。
这是两个层面的问题。前者,针对党政机构实际运行中存在的“机构重叠、职能重复、工作重合”等突出问题,因此提出,“党的有关机构可以同职能相近、联系紧密的其他部门统筹设置,实行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监察委和纪委合署办公就属此例,实现对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
后者,则是要把目前已经存在的职能部门的作用真正发挥出来。比如,党委职能部门是负责党委某一方面工作的主管部门,例如组织、宣传、统战、政法、机关党建、教育培训等,主管某一系统、某一领域,其管理职能相对独立。经过改革,这些部门要更有力地归口协调、统筹工作。
结语
通过机构改革完善党的领导机制,可以有什么效果呢?
杨晓渡的文中这样论述:
“只有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才能保证党中央令行禁止和工作高效;
只有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才能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同级组织中得到贯彻落实;
只有优化党的部门职责配置,才能更好发挥党的职能部门作用;
只有统筹设置党政机构,防止机构重叠、职能重复、工作重合,才能推动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各就其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有序协同;
只有积极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才能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
正像刘鹤所言,此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一场深度具有“革命性”的改革,涉及多方面权力和利益的调整,要对现有的传统既得利益进行整合,重塑新的利益格局。改革必定触动一些部门的利益,也会遇到不小的阻力,但丁薛祥在文中也说了,“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找准方向和重点,该加强的加强,该调整的调整,该完善的完善,该改进的改进,不能有任何含糊和犹豫。”
如何才能让改革不含糊不犹豫,冲破部门利益的藩篱?高层已经有共识: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是一把锋利的开山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