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能不能带手机进课堂,这一直是个令人纠结的问题。日前,山东出台了一个地方性法规,对学生带手机进课堂说“不”!9月21日,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
《条例》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中小学校应当向学生传授科学用眼的知识和方法,组织在校学生每天至少开展两次视力保健活动,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学生视力状况检测。中小学校、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及时纠正学生不正确的阅读和书写姿势,引导、督促学生控制近距离用眼时间,保证学习、生活场所良好的照明条件,预防学生视力下降。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在校期间电子产品使用管理,指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发现学生将上述个人电子产品带入学校的,实行统一保管。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控制学生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
“20年前小学二年级学生近视率只有2%,20年后的今天,小学二年级学生近视率已经高达20%!学生到了八九岁,近视率就到了三分之一左右。高中生近视率则高达80%。”山东省青少年视力低下防治中心副主任孙伟说,英国等欧美国家对学生使用电子产品都有立法,规定2岁以下儿童避免接触任何电子产品,2岁以后每天使用电子产品次数不超过3次,每次不超过20分钟,中间要加上1小时户外运动。这次山东通过立法形式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同时增加户外体育运动时间,为近视眼防控提供了法律依据,能够切实有效降低青少年近视发生率。
济钢中学副校长张勃坦言,以往学校也规定不允许学生带手机进校园,但缺乏法律依据做支撑,一旦有个别学生或家长提出质疑,学校也无计可施。这次《条例》做出了明文规定,让学校的做法合法化,更理直气壮。
《条例》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李珍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