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网8月21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21日报道,涉嫌袭击记者付国豪的毕慧芬被控非法禁锢、非法集结、伤人共三宗罪,于20日被押解到东区法院提堂。裁判官考虑她在其暴动案保释候审期间违反宵禁令兼再涉案,拒绝让她保释,本案押后至10月28日再审。
据报道,被告毕慧芬(23岁)被控非法禁锢、非法集结及伤人共三罪。毕慧芬于20日由警车押送到法院时向记者嬉皮笑脸,出庭时频频眼望公众席,又向记者挥手打招呼,之后双手插口袋应讯。
毕慧芬(图源:大公报)
另涉两宗案件,拒绝其保释
控罪指出,她于本月13日至14日期间,在香港国际机场一号客运大楼,与其他不知名的人一起作出扰乱秩序的行为、非法囚禁付国豪,以及非法及恶意伤害付国豪。据控方庭上指称,毕慧芬涉案的行为包括用胶塑带将付的手绑起,又曾两度袭击付。毕慧芬暂时毋须答辩。
此外,控方反对毕慧芬保释,因为她还另涉两宗案件,而在保释期间再涉此案。其中一宗涉及暴动罪,将于9月16日在区域法院开审,该案的保释条件之一,是她必须每晚11时至第二天清晨6时留在家中,但她牵涉本案时身在机场,明显违反宵禁令。
裁判官称,毕慧芬的宵禁令“违反就是违反”,加上她在其他案件保释期间再涉本案,而本案案情严重,因此拒绝她的保释申请,将案押后以等候警方调查。毕慧芬辩称,希望保释外出赚钱,又多次以英文向裁判官表示,“I am sorry”,裁判官并没有因此改变决定。
案底累累,有多次“前科”
据港媒报道,毕慧芬自称“旺角占领区女村长”。2016年7月她曾因涉嫌参与当年大年初一旺角暴乱,拿起砖头供他人掷向警员,而被警方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探员拘捕。
7月,毕慧芬到玛嘉烈医院要求医护发出证明,让她可参加绝食活动,而在被医护拒绝后情绪激动,涉挥拳打中医院女保安的左脸,及拒绝向警员出示身份证,因此被控一项普通袭击和一抗拒警务人员罪名。案件8月9日在西九龙法院再讯,控方将拒捕控罪改控为阻差办公,毕慧芬对修改控罪表现激动,法庭需休庭5分钟。裁判官准被告保释,案件押后至10月4日再讯。
8月13日夜间至14日凌晨,大批激进示威者在香港机场非法集结,其后更发动阻塞机场行动。在此期间,毕慧芬及其他暴徒将正在机场采访的环球网记者付国豪围殴并非法禁锢。19日,毕慧芬因涉嫌“非法禁锢”及“伤人”被警方扣留调查。
赖云龙(图源:央视新闻)
此前,另一名袭击付国豪的蒙面男子赖云龙被拘捕。赖云龙19日被控以3项罪名,分别为“参与非法集结”、“伤人”和“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并于当天在香港特区东区裁判法院提堂。主任裁判官考虑到被告再犯的可能性大而拒绝其保释申请,案件押后至10月28日再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