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年中,各地陆续迎来了住房公积金调整窗口期。今年公积金缴存有了哪些新变化?这些变化如何影响你的工资?各地公积金提取政策又有啥新变化?
多地提升缴存基数上限
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参保人公积金缴存比例。
不难看出,只要职工平均工资变动,公积金也会跟着动。同时,各地平均工资水平变动不一,公积金调整幅度也就不一样。
从已经公布的方案来看,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是主流。
扬州:月缴存基数下限维持不变,不低于扬州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2020元;上限则从21000元调整到22400元。
昆明:月缴存基数下限执行标准为一类区1670元,二类区1500元,均与上年度持平;上限执行标准为23516元,较上年度增加3453元。
石家庄:月缴存基数下限执行标准为3849元,上调了154元;上限执行标准为19245元,较上年度增加769元。
乌鲁木齐:月存基数下限为1620元,与去年持平;上限为17852元,比2019年的16599元上调了1253元。
不难看出,各地公积金缴存上限的“天花板”有所抬高,“地板”保持不变或抬升。业内人士表示,这意味着上班族能从中收获更多真金白银。
公积金调整可能会影响工资条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个人缴存,另一部分是单位为职工缴存。职工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也就是说,公积金多少与上一年度的工资水平和缴存比例有关。
如果你去年工资涨了,缴存比例不变,那么本人和单位给你缴纳的公积金都会变多。这也意味着,如果今年7月份以后你的工资没有增加,那么实际到手的工资可能会减少,并体现在工资条上。不过,这部分钱不是真的少了,只是去了你的个人公积金账户。
另外,公积金账户还将有一笔收入。每年6月30日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结算利息的日期。结息标准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利息,按照人民银行一年定期利率计息。每年6月30日结息后,将住房公积金利息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本金。
公积金提取政策越来越“接地气”
说到公积金的用途,大家最先想到就是买房。住建部近期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显示,住房消费类提取占了公积金使用的主流。2019年度该用途的提取金额高达7582.42亿元,占比为46.57%。
除了买房,各地在提取环节、额度期限、用途拓展、异地使用等方面一直细化规定,公积金使用范围越来越广。
1、感染新冠肺炎可以取
今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之初,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就发布文件,明确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突发事件提取范围,患者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医疗支出。
此外,各地明确职工本人、配偶或职工的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治疗,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也可以提取公积金。
2、加装电梯可以提取
就在近日,青岛首笔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落地,这切实提高了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城市品质改善提升进程中的获得感。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黑龙江等地也明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既有住宅安装电梯项目可提取使用公积金。
3、租房同样可提取
多地还加大了公积金用于租房的支持力度。
广西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针对疫情期间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租房职工,住房公积金由原来每年提取一次调整为可逐月提取。
广东东莞则提出,将租住提取公积金比例上限提高至70%、额度上限提高至1800元/月。
公积金的用途还远不止这些。当前,各地的公积金政策不断优化,提取使用也越来越人性化,将惠及更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