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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医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药价平均降30%

来源:-- 2010-06-08 05:18:38 字号:TT

    

     胶南市泊里中心卫生院成为此次医改工作的先进典型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启动实施

    青岛市出台了“一主十二辅”综合改革政策,3月15日下发了《关于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优化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扩大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覆盖面。七区和即墨、胶州、胶南三市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市人口覆盖率达72.3%,区市实施率达到83%。同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政府予以适当补偿。

    加强基本药物的配备使用和价格管理。将过渡期2916个基本药物品种规格全部加入到社区药品信息管理系统采购网。对基本药物价格实行“双低控制”(即,现行实际进价低于最高采购限价的,执行现行进价;最高采购限价低于现行实价进价的,执行最高采购限价);对库存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对基本药物价格实施重点跟踪,动态监控,确保“双低控制”政策执行到位。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后,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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