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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报道引回应:河南停收救灾车辆通行费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3-04-24 09:06:04 字号:TT

 

    调查

    救灾车辆免通行费,国家并无统一规定

    河南省交通厅发出通报:从4月23日起,对凡持有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或通行证件,途经河南省连霍高速豫陕省界、沪陕高速豫陕省界、二广高速豫鄂省界前往四川雅安执行抢险救灾任务、运送抢险救灾物资车辆一律免收车辆通行费。

    遇到救灾车辆时,各地高速公路是否免费放行?又需要哪些手续?

    昨日下午,

大河报记者联系到青海省交通厅收费处,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民间企业组织的救灾车辆需到民政部门开具相关证明,即证明其为救灾车辆,车上为救灾物品,凭借证明,就可以免费通行。

    重庆交通委员会的一工作人员称,需到民政部门开出证明,有了这个“通行证件”,就可以免费通行。

    而陕西交通厅的规定较为详细,要求抗震抢险救灾车辆核验原则依据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或通行证件,特殊情况,收费站做好记录,予以免费通行。

    随后,记者又联系到国家交通运输部值班室,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通往雅安地震灾区的7条高速公路对所有车辆免费,包括成雅、雅西、邛名、成温邛、成灌、绕城及都汶高速公路。“其他省市是否免费通行,要按照当地交通部门对此的相关规定。”

    昨日下午,记者从河南高发公司三门峡分公司获悉,对于收费站是否收费的情况,河南省交通厅已发出通报:从4月23日起,对凡持有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或通行证件,途经河南省连霍高速豫陕省界、沪陕高速豫陕省界、二广高速豫鄂省界前往四川雅安执行抢险救灾任务、运送抢险救灾物资车辆一律免收车辆通行费。

 

    建议

    制度加平台保障民间救灾力量行动

    “哪些是救灾车辆?应到哪个部门开具怎样的证明?目前国家并无相关规定。”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桂仕告诉记者,民间企业或个人的救灾车辆应到相关部门开出证明,收费站才可放行,“比如发放通行证、张贴统一标志、开具证明的规范内容等,否则没有办法证明你是救援队伍。特殊时候也要有相关规定才行。”

    河南大学教授、资深媒体特约评论员郭奇告诉记者,民间救灾车辆赶往灾区时,收费站应要做到“管理与服务并重”。“一方面,善意劝解没有相关证件的救灾车辆,另一方面国家相关部门应尽快建立起快捷平台,如对救援人员实行网络登记,方便收费站查询,或发放统一标示等。”郭奇说。

    除了快速通行的交通保障,不少民间救援者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诸如加油服务、停车场开放等救灾的相关保障都希望能进一步完善。

 

    ■网友观点PK

    网友“happy坛子”:救灾物资要求的是速度,早一分钟送到灾民手上,就能早一步帮到更多的人。就不能开通个救灾物资绿色通道吗?

    网友“青枫箬诗”:救灾刻不容缓,岂能因所谓的形式而延误?是灾民生命重要还是金钱重要?

    网友“高阶灌水函数”:可以免费但是需要手续,有什么不对吗?平常人们抱怨制度不严、弹性大,现在又表示制度没弹性很寒心,可不可以不这么双重标准?

    网友“沉了的船”:手续不全你让地方政府怎么办?难道挂个横幅就是救灾车队?

    相关报道:山东救灾车队过河南高速被收费 回应称办手续可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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