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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仅限用2次 企业不缴纳最高罚款5万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3-05-09 16:54:07 字号:TT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王春芳做客民生在线

    青岛新闻网5月9日讯 今天下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王春芳做客民生在线时透露,对于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者,二次贷款的首付比例为60%,贷款利率按同期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我市目前不予受理第三次贷款。

    我市住房公积金不受理第三次贷款

    有网友想提前还上公积金贷款,问剩余的利息是不是就不用还了?如果此次把剩余的贷款都还清以后,以后再想用公积金贷款的话,一般要间隔多长时间才可以?

    王春芳答复,提前结清贷款计息计算到结清日,结清贷款后不再产生利息。如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再次申请,属于二次贷款,需满足贷款结清5年(含5)的政策规定,二次贷款的首付比例为60%,贷款利率按同期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不予受理第三次贷款。

    11种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有网友问能不能再不买房子的情况下提取公积金?

    王春芳答复,只有在符合规定的提取条件下,才能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共规定了11种提取情形。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的;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3年以上(含3年)的;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不缴纳公积金 罚款1到5万

    网友说自己在私企入职快三年了,公司一分钱没交过住房公积金。问如何强制公司强制给员工缴纳?

    王春芳解答,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为在职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如单位违反规定,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也可向客服热线12329反映单位的违法行为。

    目前青岛尚未开展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业务

    有网友提问商业贷款何时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

    王春芳说目前我市尚未开展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业务。今后我市能否开展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业务,主要取决于住房公积金资金的使用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首先要保证职工提取公积金需要,其次是职工贷款资金的需求,保持科学合理的资金使用率水平至关重要。2013年2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60万元。新政实施后,住房公积金放贷金额以及因贷款限额提高带来的提取金额将会大幅提高,资金使用率有较大增长。

    首次买房没用公积金 再买房按首套房公积金政策

    有网友问提问说,首次贷款时男方未婚,下次贷款时已结婚,若用女方公积金贷款算首次还是二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王春芳解答,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再次贷款须按我市住房公积金二次贷款政策规定办理,即首笔贷款结清满5年,首付比例不低于60%,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以家庭为单位,该网友用女方的公积金贷款仍按二次贷款政策执行。

    有网友说有套50平房子属五年后唯一住房,想卖掉换大点的,如果卖掉前先把公积金提出来,等卖掉后缴再买房的首付,那么再买的新房属不属于首套房?再买新房可不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

    王春芳解答,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对是否为二套住房的认定,主要通过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系统内的信息进行认定,即是否曾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过公积金贷款,如该网友之前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可按首次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我市现行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申请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6个月,且在申贷的近6个月内,连续正常缴存3个月,累计缴存6个月方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如您符合申贷资格,在购买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时,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有网友说08年全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未动用公积金,今年想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是否享受一套房待遇? 王春芳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对是否为二套住房的认定,主要通过住房公积金中心公积金贷款系统内的信息进行认定,即是否曾在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过公积金贷款,如之前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可按首次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青岛新闻网记者 朱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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