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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困难群体就业率达84% 创业可申请30万贷款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3-06-03 08:59:25 字号:TT

    青岛新闻网6月3日讯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近年来,青岛市把帮扶困难群体就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今年1—5月份,全市共认定就业困难人员6677人,实现再就业5638人,就业率84.4%。据悉,为帮助困难群体顺利就业,对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性就业,可申请每人每月200元的社会保险补贴;对包括就业困难人员在内的失业人员等七类人员创办企业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驻青高校在校生,以及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初次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按每招用1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灵活性就业者补贴每人200元/月    

    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对从事公安协警员、劳动保障协理员、卫生清洁员、城管协管员等社会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一定的综合工资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目前,全市从事社会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5445 人,1—5月份支付就业资金5188万元。对在社区内从事养老、保洁、保绿等社区公益性的,给予每人每月350元的综合工资补贴,另外给予养老、医疗、工伤和失业保险补贴。目前,全市从事社区公益性岗位5987人,1—5月份支付就业资金2907万元。

    鼓励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性就业。对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性就业,可申请每人每月200元的社会保险补贴。目前,全市从事灵活性就业10235人,1—5月份支付就业资金1168万元。

    鼓励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对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给予用人单位每人每月200元的岗位补贴和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补贴。1—5月份共为2948人补贴资金1237万元。

    鼓励职业中介机构介绍困难人员就业。对具备资质条件的职业中介机构免费介绍困难人员就业的,每介绍1名失业人员按3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创办企业可申请贷款最高30万

    提供小额担贷款。对包括就业困难人员在内的失业人员等七类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可申请最高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创办企业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给予贴息。1—5月份,全市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274亿元,为571笔贷款贴息1883万元。全市政策性扶持创业5522人。

    提供创业资金扶持。对包括就业困难人员在内的失业人员等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申请4000—5000元的自谋职业扶持金。1—5月份,共为2917名创业者发放自谋职业扶持金1037万元;为258名创业者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133万元。

    失业人员和农民工创业补贴2000元

    鼓励创业者带动就业。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驻青高校在校生,以及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初次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按每招用1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鼓励各类人员到家庭服务业就业创业。对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和残疾人托养服务的家庭服务机构新招用本市城乡劳动者的,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服务业岗位补贴。其中,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另外给予每人每月540元的社会保险补贴。

    鼓励家庭服务业机构从业人员稳定就业。对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和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招用本市城乡劳动者,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从业人数达到30人以上的,由市、区市财政按照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服务业岗位奖励。(记者 谢小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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