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申领受理窗
项目 区域 |
受理窗口 |
窗口地址 |
咨询电话 | |
市南区 |
市南区行政审批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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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729513 | |
市北区 |
市北区行政审批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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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区行政审批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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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岛区行政审批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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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阳区行政审批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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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868084 |
发放财政补助资金接近六千万
据青岛市环境监察支队介绍,《青岛市区鼓励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自2011年8月实施以来,各区环保、财政、商务部门在本辖区行政服务大厅建立了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申领联合服务窗口,每周二、周三两天集中受理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淘汰申报材料,截至目前,市区通过审查符合补助条件的申请材料共计7585件,已发放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5994.65万元。
补助政策带动黄标车淘汰成效显著
《补助办法》的实施,在推动市区高污染黄标车淘汰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通过多措并举开展的黄标车淘汰工作,高效减少了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我市空气质量有了明显改善,2012年市区二氧化氮年均值浓度为(NO2)0.041 mg/m3,同比降低10.87%,这也是多年我市二氧化氮年均值浓度首次实现大幅下降;氮氧化物减排考核全省领先。国家环保部和省环保
厅对我市总量减排核查,仅2012年,全市共淘汰各类机动车约19万辆,其中淘汰黄标车约2.4万辆,机动车氮氧化物消减量约8000吨,约占全省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总量的50%,机动车总量减排考核结果遥遥领先于省内其他城市;黑烟车明显减少。在我市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冒黑烟现象明显减少,2012年有奖举报的黑烟车数量比2011年明显降低。
11月1日起 市区全域实行高污染黄标车限行管制措施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分阶段扩大高污染黄标车限行范围的通告》要求,自今年11月1日起,每日7∶00至20∶00,市区全域禁止所有低于国Ⅰ (不含国Ⅰ)排放标准的高污染黄标车通行,对违规驶入限行区域的高污染黄标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每辆机动车处二百元罚款。县级市建成区今年年底前将实现高污染黄标车限行。
补助政策仅剩三周
为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改善大气环境质量,2011年我市出台了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淘汰经济鼓励政策,对市区提前淘汰的高污染黄标车,政府给予资金补助,补助标准按照淘汰的车型及使用年限,分两个时段给予差别化补助。目前,我市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淘汰财政补助进入倒计时,7月31日我市补助政策将宣告结束。特别提醒广大车主,到报废截止日期仅剩3周的时间,希望提前淘汰黄标车的车主及时到所在辖区黄标车补助申领窗口办理手续,以免延误领取补助的时机。
领取补贴截止日期的判定
申领淘汰补助资金截止日期以《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中交车日期为准,即交车日期为2013年7月31日之前的,享受第二时段的补助标准,申领补助办理时间截至到2013年8月31日。
广大车主了解更详细的规定可在青岛市环保局碧海蓝天网站()进行查阅,也可以到各区服务窗口咨询或拨打咨询电话。(记者 朱颖 通讯员 薛建涛 刘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