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9月16日讯 老房子被定性为文物后,虽然破旧却无法正常维修,居民每天生活在危楼里提心吊胆。近日,网民“三言二拍”在网上发帖诉说了自己的遭遇。对此,市文物局表示,被定性为文物的建筑不能擅自维修,需要报经有关部门同意,而且维修前需制定方案,并遵循“修旧如旧”的原则,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房子莫名成了文物 自己无权维修
9月16日,“三言二拍”在青青岛社区发帖称,自己岳父母的家住在市南区荣成路的一个小院里,是上世纪80年代单位分配的老房子。从2011年开始,院子的门口被人贴上了一个牌子,从此这个院子就变成“文物”了。但是由于房子年代已久,近年来出现了很多问题,屋檐的瓦当已经悬空,还时不时会有瓦片从房顶滑落下来,严重威胁着住户的人身安全。以往遇到这种情况,住户一般会花点钱找人修理修理,自己无法维修的地方,会找房产局的维修部门,进行一些简单的修缮工作。
然而自从房子被定性为文物后,房产局告诉居民,这件事情不再属于他们管辖,因为这里变成了“文物”,只能由文物局负责修缮。除此之外,无论是房产局或者住户自己,都无权对这里进行维修。之后,住户咨询了市文物局,对方给予的答复是,房子确实归文物局维修,但是由于资金不够,这块地方暂时还排不上号,只能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