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1月16日讯 11月16日零时,岛城将正式进入采暖季 。根据《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规定,采暖期内用户室内供热温度不得低于18℃,厨房内温度不得低于10℃。目前,市区各供热企业经过点火烘炉和热态运行阶段维修调试,各项供热工作已准备就绪,今冬采暖季集中供热将正式开始。
根据《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规定,采暖期为每年的11月16日至次年的4月5日,供热单位应当在采暖期开始前五日进行试供热,做好调试、排气等工作。采暖期内用户室内供热温度不得低于18℃,厨房内温度不得低于10℃。
从市政公用局要求各供热企业集中人力物力,继续全力以赴做好供热运行和服务等各项工作,及时处理用户反映的问题,确保居民住宅室温达标;进一步加强供热安全巡检,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做到设施设备完好;提前做好迎接低温天气准备,及时启动“黄、橙、红”三级应急预案;重点做好应对突发事故准备,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及时恢复供热;继续加大供热用煤购、运、储工作力度,确保用煤无忧。
市供热办提醒广大居民用户,家中如有不热、漏水等供热方面的问题,请及时与所属供热企业(或供热站点)联系。(记者 谢小真)
附:市区供热企业24小时供热维修服务电话
青岛热电集团:86661116
开源集团:96598
泰能集团热电公司:86688555
华电青岛热力公司:96559
亨通达实业有限公司热力厂:85821724
青岛金湖热力公司:85810404
青岛铁路红宇建设集团供热分公司:82979666;
青岛岳海热力有限公司:83623038、83648208(岳海站)
82729392、82712162(三江站)
青岛碱业股份热电分公司:88082457
青岛鲁青热力有限公司:83778177
青岛高科热力有限公司:88903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