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下午14:30—16:00,青岛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书记丁鲁省将做客本网民生在线栏目,围绕“坚持基本国策 惠及广大群众”主题和网民进行在线交流,届时,丁鲁省也将对青岛市民提出的“单独二胎”相关问题进行回答。点此提问>>>>>>
青岛新闻网11月19日讯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
单独两孩政策具体适合于哪些人群?青岛何时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此次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是否意味着计划生育工作要放松了?对于市民的疑惑和问题,青岛市人口计生委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答问。
青岛实施单独二胎政策时间待定
单独两孩政策适用于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一般地讲,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这次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全国不设统一的时间表,将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时间。根据国家统一要求,各地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通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修订地方条例或作出规定,依法组织实施。
青岛市待山东省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或省人大常委会作出了专门规定,允许单独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后,单独夫妇就可以按程序申请再生育了。
青岛户籍人口769.6万 继续奖励计生
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不等于放松计划生育工作。当前,我国人口众多的基本国情没有根本改变,人口对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压力将长期存在,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必须长期坚持,计划生育工作必须常抓不懈。
截止到2012年底,青岛市户籍人口总量是769.6万人,人口出生率为10.56‰。因此,启动单独两孩政策后,也要继续坚持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要继续给予奖励扶助;对违法生育的,要依法依纪予以处理。(青岛新闻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