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路10号地块违规爆破导致百年德式建筑受损,“地震”长达一年之久,且愈演愈烈。
青岛新闻网12月2日讯 金口三路13号居民朱先生:“一声巨响,我躺在床上被震离床面,不知所措”。
金口一路12号商铺业主陈女士:“我当时看到门口震动的很厉害,以为是地震了,赶紧跑出门外逃生”。
金口二路17号居民毕大爷:“下午我睡觉起来,刚起身,天花板就塌下来,我要是晚起一会,就砸死了”。
2013年9月,本网记者接网友爆料,反映原莱阳路10号地块违规爆破,致使周边文物建筑群受损。9月26日,本网发表《高清:莱阳路爆破震裂数十栋德式文物建筑》,图文记录了文物建筑受损情况。昨日,金口二路居民又联系到本网记者,违规爆破仍在继续,历史建筑受损加剧。
爆破险些酿大祸 楼损至今未修复
根据爆破施工方海川公司贴出的《友情提示》:莱阳路海博北侧商住项目从11月23日起爆破施工。11月27日下午一点多,家住金口二路17号的毕大爷被紧密的震动扰醒了。他起身往门口走去,此刻,天花板突然掉落下来,砸在毕大爷脚边。约3平方米的石灰水泥天篷一半掉在床上,一半砸在地毯上。
齐大爷说,自己没被天花板砸到算是幸运。邻居却说,最幸运应该是施工方。
有人对齐大爷说,应该保护现场。他说:“当时没考虑那么多,不打扫残骸这房子还怎么住?”
吊灯摇摇欲坠
缓过神来后,毕大爷来到了金口路街道办事处反映情况,工作人员对他说:“直接找施工方吧”。毕大爷随后找到工地负责人陈经理,得到的答案是:爆破炸药量没有超标,爆破很轻微,不会产生影响。附近居民也拨打了110和12345公开电话,答复为:将向有关部门反映此情况。
11月28日,施工方工作人员来到毕大爷家中查看情况。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建筑年代久远,房屋老旧,天花板掉落不一定是爆破引起的。临走时,施工方代表提醒毕大爷:“出去别说是震裂的”。
违规操作 擅改爆破方案
11月29日,原莱阳路10号地块附近居民再次感受到强烈震感。居民们纷纷给施工方陈经理打电话反映情况。陈经理表示,爆破钻孔深度控制在2.5米,爆破威力已降至最小。
海川公司贴出的《友情提示》,被通知的居民最想知道:“地震”何时了?
《友情提示》背面的内容提示了居民,炸药爆破的真正原因。
然而,钻孔装药实施爆破的方法本身就不符合规定。在海川公司贴出的《友情提示》背面印有这样的文字:“由于本项目的居民投诉引起的连带反应,自2013.10.1开始公安部门启用2011新爆破规范,新爆破规范比原规范更为严格。原爆破手续规定的爆破方案为:爆破协会专家评审和公安局相关部门通过实施的爆破方案是边坡周边10米范围内采取静力爆破,总方量11.85万立方,以及贵司与我司的合同也是静力爆破,静力爆破现市场价为450元/立方左右,施工成本为5333万元,而且施工周期长”。
所谓静爆,是一种不使用炸药就能使岩石、混凝土破裂的爆破方式。它与常规爆破最大的区别在于非爆炸施工。鉴于莱阳路10号地块紧邻鱼山历史风貌保护区,周边历史建筑密集,专家组在工地施工之前就制定了爆破方案,规定:“边坡周边10米范围内采取静力爆破”。然而,由于工期紧、成本高,施工方海川公司与爆破单位联益盛工程爆破有限公司,变更了爆破方案:“在边坡10米范围内采取浅孔小炮加冲击锤修边坡局部静爆方式”。将爆破方式由非炸药的静爆改为炸药爆破。
居民多次去爆破现场查看,均未看到施工方采取静力爆破。
楼房修缮虎头蛇尾
根据海川公司的内部材料(上图所示),炸药爆破及夜间施工扰民导致周边居民持续不断上访、各方投诉,“已引起青岛市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并给相关部门做了批示调查,贵司与我司已抽调专项资金,就周边居民投诉启动了相应的赔偿和房屋修缮措施”。
10月17日,海川公司派遣两位工人开始维修受损楼体,11月19日乍然而止,至今未再继续维修。月余间,仅仅修缮了莱阳路49号、51号、53号55号四栋楼共10户房屋。居民表示,如此多的受损楼房竟然只有两个人来维修,且又半途而废。
莱阳路51号居民梁女士表示,自己的房屋仅修缮了一半就不见维修工人踪影了。当梁女士询问停工原因时,葛姓负责人表示,施工方没有支付他们相应的费用,维修工作只能中断。记者陆续询问了房屋得到修缮的居民,他们均表示,并没有收到工程项目方给予的任何赔偿。
面子工程障眼 老楼酥了
修缮后的建筑更是满目疮痍。开裂严重的楼体,仅用细如丝线、宽10多厘米的铁丝网打着“创可贴”。铁丝网上草草抹上砂浆就算完工。远远看去,墙面上一个个补丁,“衣衫褴褛”。居民只得自己掏钱买料雇工刷墙,为老楼“穿衣”。
这般修缮让居民忧心忡忡。据青岛建筑设计院,负责加固工程的齐工程师介绍,加固修复必须按国家规定的程序、标准进行,要实地测评受损状况,计算后需设计方案,专业工程队按设计图纸采用相应的手段加固,完工后要验收签字。若砖体间裂缝不严重,至少应该用宽60cm、直径4mm以上的钢筋网包住裂缝砖体,固定后浇灌高标号砂浆。
齐工程师表示,不负责任的楼体修缮只会掩盖隐患,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障眼“膏药”会加剧裂痕的扩大,对楼体产生更大的破坏。这样的维修也从未找有资质的鉴定设计部门测评。
炸药从何而来?
一位居民反问道:“原爆破手续规定的爆破方案为:‘爆破协会专家评审和公安局相关部门通过实施的爆破方案是边坡周边10米范围内采取静力爆破’。既然相关部门批准的是静力爆破,那么又是谁将炸药发给施工方的呢”?
《友情提示》背面内容显示,由于居民不断的投诉使得公安部门自2013年10月1日启用2011新爆破规范,然而事与愿违。居民表示,新规并未使违规爆破得到有效制约,也没有让监管部门真正履责。
根据《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1) ,爆破作业单位应向有关公安机关申请领取《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活动。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爆破作业。
居民不禁发问,既然相关部门通过的爆破方案为静力爆破,也就是不使用炸药的爆破方式,那么相关部门为何又向施工方提供炸药?或者施工方未经许可,擅自使用炸药施工作业?
《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1)规定: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接受委托实施爆破作业,应当事先与建设单位签订爆破作业合同,并在签订爆破作业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爆破作业合同向爆破作业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备案。爆破作业单位实施爆破项目前,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批准后方可实施爆破作业。
在近一年的时间里,原莱阳路10号附近居民多次拨打公安局、安监局、建管局、文物局等部门电话,无非得到三种答案:
一、向上级反映情况。
二、非一家之责。
三、事情正在调查处理中。
(青岛新闻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