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2月4日讯 中共青岛市纪委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就加强监督检查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工作提出要求。
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一律不予公款报销。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创新执纪监督方式,深入开展明查暗访,认真受理群众举报,不断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严肃追究责任,提高执纪监督的实效性、震慑力,对典型问题要及时通报曝光。
通知强调,要深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必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不断巩固纠正“四风”成果。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勤俭节约、移风易俗,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