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管委副主任明秀云做客民生在线
青岛新闻网4月24日讯 今天下午,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副主任明秀云做客本网《民生在线》栏目,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家住长江路街道办事处的一名居民表示,户口在本地,收入很低,每月不到1000元,也没有住房,能否申请我区的公共租赁住房?具体申请条件和流程是什么?
明秀云表示,根据青岛市相关政策规定,开发区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请本区的公共租赁住房,但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具有我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市区常住户口(包括市内三区、城阳、崂山、高新区)5年以上; ②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864元; ③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 ④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可以通过社区向户籍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记者 谢小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