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7月11日讯 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
我市于6月至9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重要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根据区域特点,对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涉重金属企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填埋场、陆源溢油污染等环境风险防控情况,以及2013年以来各类环境风险排查中发现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的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此次百日大检查活动,环保部门多箭齐发,采取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按照网格化监管的要求落实环保部门具体的监管人员,市环境监察支队对安全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督查的方式,确保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环保部门严格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彻底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对环境安全隐患责令立即整改,跟踪督办,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单位,进行彻底整治,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重大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依法严肃处理,并向辖区政府提出结构调整或搬迁建议;对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将企业信息组织媒体曝光。同时,推进安全管理信息化,全面认真排查辖区企业,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隐患动态管理台账,并研判重点环境风险源,录入青岛市环境应急指挥软件系统,同时录入企业环境应急物资、应急设施、周边环境敏感点等信息。
为抓好环境安全工作,青岛市环保局早于今年4月份下发了《2014年度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采取企业自查自纠,辖区环境监察大队现场检查,市环境监察支队抽查督办的形式,对全市重点行业、环境敏感区域的企业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调查摸底,确定重点环境风险隐患企业60家。各监察大队对本辖区环境风险点源认真检查,并根据有关要求,督促企业制定具体整改方案,限期完成整改。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完成环境风险源整治39家,4家企业停产治理,17家整改工作进展缓慢的企业被责令限期整改。 (记者 朱颖 通讯员 孙俊杰 任科钦 孙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