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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青岛市召开全市台胞权益保护工作座谈会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4-09-24 09:50:19 字号:TT

    青岛新闻网9月24日讯 昨天,记者从全市台胞权益保护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近年来,我市把保护台胞合法权益作为争取台湾民心,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强领导,不断完善工作机制,采取扎实有效措施,依法保护台胞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在青台胞的好评,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涉台案件处结率超90%

    2012年至今年8月底,我市共受理各类涉台投诉、信访、求助案件135件,目前已处结121件,每年处结率90%以上。从所受理的案件来看,有以下几个特点:

    上级交办和各级领导批示件居高不下,占全部受理案件的39.3%。这些案件大多情况复杂,或是通过国民党高层请托的案件,尤其是两岸投保协议签署以来,台商通过该协议的投资争端协处机制平台投诉增多,如台商谢春进投诉案、台洋精机投诉案等,这些台商与当地政府的纠纷大多发生在上世纪九十年代,目前,国家政策法规、当地经济社会环境以及经办机构和人员等都发生很大变化,行政协调难度很大,加之台当局相关部门的介入,给台办工作带来新挑战。

    涉法涉诉类案件有较大增加,占全部案件的20% 左右。案情集中在投资经营纠纷或台胞个人人身、财产权益受损,台胞投诉或求助的焦点主要有:认为案件审理、执行过程中有人情因素介入,不认可法院的审理和判决;部分案件审理时间过长,久拖不决;对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的措施不满;请求台办介入,向法院说情,以期获得更大的利益等。其中,部分案件案情复杂,如台胞邓威房产案、全芳味公司房屋租赁纠纷案等,这些投诉案当事人情绪比较激动,给涉台稳定工作带来了隐患。

    随着依法行政的深入,台资企业反映政府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的案件逐年减少,与政府部门相关的行政案件集中在:企业对政策法规和执法部门的办事程序不够了解;经营过程中违反行政法规被处罚,请求台办说情免罚;通过台办向相关方面表达诉求等。与土地、房产相关的案件主要涉及补办用地手续,颁发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被拆迁改造,未得到合理补偿;区域建设规划导致台商利益蒙受较大损失等,如李沧的瑞林服饰企业搬迁案、胶州的大统纺织企业搬迁案、崂山的全统育乐公司投诉土地办证难等。与基层政府相关的案件主要是投资补偿纠纷,基层政府在招商中承诺的优惠政策未予兑现,或台商与所在地村、镇发生投资经营纠纷,如平度的三统万福企业税收优惠返还案、台商谢春进投诉案等。

    部分重点案件长时间未得到彻底解决,引起上级领导关注,成为中央、省督办案件,近年来经过艰苦细致的工作,目前进展态势良好。台胞邓威房产案经过相关方面的积极工作,已得到圆满解决。

    主要做法

    领导重视,关心支持台胞权益保护工作。

    市委领导高度重视台胞权益保护工作。市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2008年5月建立了“市重大涉台突发事件处理暨台商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分别担任主持人和副主持人,25个市直部门的分管领导和各区市政府分管领导任成员,从机制上确保了对台胞权益保护工作的领导。对于影响重大的涉台纠纷案件,市领导亲自牵头督办。台胞邓威房产投诉案,李群书记亲自批示,要求相关部门依法调处,充分体现了市委主要领导对台胞投诉案件的重视。区市党委、政府也一直把台胞权益保护工作作为对台工作的重点来抓,重点案件领导亲自协调督办。为妥善解决台商张嘉展投诉案,平度市朱江副市长多次召集协调会,约谈台商,听取台商诉求,与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方案。台企雅思贝尔幼儿园因装修污染与家长发生纠纷后,李沧区委常委、副区长赵燕立即召集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及时避免了不良后果的发生。

    坚持市领导与台商见面会制度。多年来,我市坚持每年两次召开市领导与台商座谈会,由市台办负责召集,邀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商务局等十余个市直部门分管领导出席会议,与台商代表座谈,听取台商代表对青岛市经济建设的意见建议和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参会市直部门对台资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不能现场解答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汇总整理后呈报市政府领导,由市领导批示进行督查办理。2013年5月,针对台商座谈会上提出的问题,受刘明君副市长的委托,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军召开了专题协调会,与相关区市的负责同志一起研究对策,有力推动了台商投诉案件的处理。此外还针对台商在座谈会上提出的困难和问题,市台办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台资企业服务年”活动,帮助台资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60多件,受到了台资企业的好评。

    市人大支持台胞权益保护工作。市人大历来高度重视对台工作,多位领导先后率团到台湾参访;市人大领导还定期带队深入各区市,通过听取政府工作汇报、召开台商座谈会、实地考察台资企业等途径,监督、检查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依法维护台胞合法权益工作情况,督促解决台胞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2012年10月,市人大徐航副主任带队到区市调研台资企业经营和权益保护工作情况时,提出应适时制定地方性法规,依法规范全市的台胞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在市人大的积极推动和支持下,《青岛市鼓励和保护台湾同胞投资办法》已列入地方立法工作计划。去年9月底,市人大联合市台办等部门,到南京、厦门等地考察调研,今年6月份,又组团赴台进行立法调研,直接倾听了台湾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为立法积累了丰富的素材。目前已形成法规草案,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

    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台胞权益保护工作机制。

    市台商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的重点成员单位建立了工作机制。近年来,市台办分别和信访、政法部门建立了沟通协作机制,明确了联系窗口和负责人,提高了涉台案件办理的效率和质量。与市国土资源房管局会商了涉及台胞原在青房产问题类案件的办理流程,针对台资企业反映集中的土地问题,两部门联合开展了“为台资企业土地等方面工作排忧解难服务活动”,梳理解决台资企业涉及土地问题的求助事项16件。针对近年来涉法涉诉案件增多,情况复杂的特点,今年5月份与市中级法院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涉台民商事纠纷联处工作机制的意见》。今年台办还与公安、仲裁等部门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此外,台办还协助市中院聘任市台协会长等5位台胞为特邀调解员,参与涉台民商事案件的调解工作。协助市仲裁委聘请了6名台籍仲裁员,参与涉台纠纷仲裁。这些举措充分考虑到台胞之间“心理认同,交流便利”的特点,打消了台胞的顾虑,保证了涉台纠纷调处的公开、公正性。遇有情况复杂、影响重大、政治敏感的涉台案件,市台办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事前沟通、事中协商,事后总结,既做到依法处理,又避免造成不良影响。

    根据工作需要,对《青岛市涉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学习借鉴了国家、省处置涉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新机制、新内容,分别征求了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等33个市直部门及中央、省驻青有关单位的意见,对《青岛市涉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部分内容作了修改,增加了“处置涉台突发事件紧急联系人制度”,提高了预案分级响应的及时有效性,同时编写印发了《青岛市涉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手册》,对各级各部门的应对职责作了细化,增强了可操作性。同时指导各区市台办修订完善了区市级的涉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起完善的工作网络,为涉台突发事件的处理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优化环境,为台胞投资、生活提供良好保障。

    政策引导,促进台企规范健康发展。市台办邀请市发改委、市中级法院、市经信委、市科技局、青岛海关、青岛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为台资企业举办业务培训和优惠政策讲解,指导台资企业了解政策,以政策指导企业经营管理决策。针对在青台资企业转型升级面临的紧迫性问题,我市2013年6月出台了《关于支持台资企业发展扩大青台经贸合作的意见》(青政办发〔2013〕18号)。从金融、财税、用工等6个方面作出了19项具体规定。意见出台后,及时召开了台资企业转型升级现场促进会,市台办就该意见向台商做了说明,市经信委和市科技局分别介绍了市扶持台资企业发展、帮助企业转型升级的相关政策,并与台商进行了互动交流,与会台商反响强烈。

    主动联系台企,变被动协调为主动服务。连续三年在全市范围开展了以“进台企、送政策、解难题、促发展”为主题的“台资企业走访季”活动,突出解决了台资企业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年来,共走访台资企业2100多家次,举办了16场台商迎新春联谊会和22场台商座谈会;市有关部门研究解决了台商反映的问题60余条,解决实际困难90余项。市区两级台办分别建立了台资企业联系制度,市台办领导每人重点联系5个台资企业,市台办各部门负责人重点联系3—5个台资企业,定期走访,及时了解台商在生产、生活方面的困难,积极帮助协调解决。

    从金融、用工、法制等方面帮助台资企业升级发展。积极为金融机构和台资企业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协助市台协与6家银行签署银企合作协议。成功引进台湾金融机构国泰世华商业银行在青岛设立分行。针对台资企业“用工荒”问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举办台资企业专场招聘会,定期开展“送岗位进高校”的活动,邀请市中级法院法官为台商举办法律讲座,增强台商对大陆法律知识的了解,提高台资企业、台商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建立市台协与律师事务所联系制度,为在青台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或其他活动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为在青台胞生产、生活提供便利。一方面,强化对市台协的工作指导,通过市台协的工作平台,定期为台资企业举办政策、法律、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业务讲座,及时处理台商的求助事项,开展为台商的车辆年检、驾照更换、台胞证加签等生活服务。另一方面,与相关部门协调合作,为在青台胞就医、子女就学、生活居住提供方便。指定青岛医学院附属医院、青岛市立医院东部医院为台胞就医定点医院,开辟台商就医“绿色通道”。与市公安局协调,在市台协设立台胞暂住管理登记办事机构,简化台胞暂住管理登记手续。与市教育局协调,使台商子女入学、升学、毕业条件及收费等与本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台湾籍子女在本市升高中,还可享受优待政策。

    营造关注支持台资企业发展的舆论环境。市台办广泛联系新闻媒体,宣传台资企业对青岛市经济社会发展所做的贡献,为在青台资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邀请北京联合大学台湾研究院教授李立撰写了《青岛台商创业风采》一书,记录了具有代表性的13位台商在青岛投资创业的成功经历。与青岛电视台《今日》栏目联合策划,拍摄了14位台商在青岛工作生活的电视系列片《两岸双城记》,引起岛城观众广泛关注。在“青岛台湾事务在线”网站开辟“台企风采”栏目,专题介绍在青台资企业的发展情况,展示台资企业、台商的风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真抓实干,台办系统全力做好台胞权益保护工作。

    加强队伍建设。1997年2月,市编办批准市台办经济处加挂台商投诉中心牌子; 2008年7月,经市委批准,市台办成立台胞事务协调处,增加了编制和职数,专门负责台胞投诉、信访、求助、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理工作。区市台办根据市台办要求,也相继设置专人负责台胞权益保护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台办每年还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国台办举办的台胞权益保护、突发事件处理等专题培训班,提高业务素质和水平,为开展台胞权益保护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台办系统密切联系,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台办在台办系统中建立了涉台投诉信访案件季度报告制度,市台办及时掌握、定期梳理各区市重点投诉信访案件的调处情况,针对某些积案、难案,改变以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一转了之的做法,采取先与区市台办充分沟通,再提出工作意见,注重发挥基层台办与台胞联系密切,熟悉情况的优势,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同时注意掌握和总结区市台办好的做法,及时向基层推广,指导基层积极开展工作,争取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本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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