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青岛检验检疫局对1批自韩国进口的仿真饰品进行检验时,发现胸针铅总含量为3396mg/kg,超出国家强制性标准《饰品有害元素限量的规定》(GB28480-2012)限量(1000mg/kg)的3倍多。这是新国家强制性标准中的砷、汞、铬(六价)、铅总含量的限量要求实施以来,山东口岸首次检出进口仿真饰品铅总含量超标。为维护消费者身体健康,青岛局依法对该批货物做退运处理,并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为进口商对外索赔提供依据。
铅(Pb)是一种危害性较大的重金属元素,可损害人体神经、造血、消化、泌尿、骨骼等各类器官,是影响婴幼儿及儿童生长和智力发育的“元凶”。《饰品有害元素限量的规定》(GB 28480-2012)已于2013年5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砷、汞、铬(六价)、铅总含量的限量要求给予1年过渡期,目前一年过渡期已于今年4月30日结束,青岛局提醒相关仿真饰品进口商应予以密切关注并充分了解国家标准相关要求,避免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