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中心 > 正文

首发:青岛即日起开查黄标车 闯限扣3分罚二百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5-02-04 20:55:19 字号:TT

首发:青岛即日起开查黄标车 闯限扣3分罚2百

首发:青岛即日起开查黄标车 闯限扣3分罚2百

    青岛新闻网2月5日讯  即日起,市环保局将联合交警部门共同查处黄标车交通违法车辆,严查闯限黄标车、上路无标车、黑烟车等车辆。交警部门表示,这样的“合作”并不是“一锤子买卖”,两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联合查处黄标车道路交通违法联席制度。

    据悉,交警和环保部门主要在黄标车限行区域内查处黄标车闯禁行、无标车违法上路、车辆逾期未检验、机动车排放黑烟、伪(变)造环保检验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

    依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的通告》,黄标车闯禁行交通违法罚款200元,驾驶人记3分处罚;无标车违法上路以及机动车排放黑烟等违法行为,给予200元罚款;伪(变)造环保检验标志罚款500-1000元。

    2014年,环保部门会同公安等部门深入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启用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对违规黄标车进行电子化抓拍监管,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车辆4200辆,淘汰黄标车4.16万辆。

    今年,交警部门仍会定期将环保部门提供的黄标车、无标车等车辆信息录入智能交通系统,依托城区交通出入卡口和监控设备,对违法行驶的黄标车、无标车实施抓拍、取证,发现即查处,压减黄标车活动空间,引导车主主动淘汰。

    同时,交警和环保两门将建立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即日起,各区市交警大队与各区市环保分市局对接,针对辖区黄标车禁行区域,制定联合查处工作计划,共同开展日常的黄标车道路交通违法联合查处。各交警大队在开展各项统一行动、集中夜查等专项行动中,环保部门同时派员参加,对黄标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一并查处。(记者 朱颖 通讯员 孙俊杰 王延进)

    新闻链接: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的通告》要求,青岛市2014年11月1日起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含开发区)、城阳区(含高新区)建成区及全市高速公路全天禁止黄标车通行。即墨、胶州、平度、莱西城区全天禁止黄标车通行。

更多
-

-

相关阅读青岛新闻

我要评论 提取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青岛新闻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