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江敦斌做客民生在线
青岛新闻网3月26日讯 今天下午,青岛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江敦斌做客民生在线。江敦斌介绍,2014年,青岛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中,撤销、确认违法、责令限期履行的案件占近1/4。
2014年行政复议案件1/4官方败诉
有网友提出:行政复议,其实是民告官,请问这样的案子老百姓赢得多?
江敦斌回复: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就我们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我们会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严格进行审查,只要是行政机关违法的,我们会依法予以纠正,也就是说,对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者行政机关违法不作为的,我们会依法作出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确认违法、责令限期履行法定职责等行政复议决定。2014年,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中,撤销、确认违法、责令限期履行的案件占近1/4。
残疾人三轮车治理尚无立法规划
有网友提问:青岛残疾人三轮车仍然满大街乱跑,请问法制部门有什么立法规划?
江敦斌答复:规范残疾人用车是近几年市政府有关部门认真研究亟待解决的问题,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情况比较复杂。要解决好这个问题,既要考虑到残疾人合法权益的保障,也要考虑到不当使用残疾人用车给城市管理、市容秩序带来的负面影响,有关部门正在研究综合性的处理方案。该问题主要是执法问题,目前尚无立法规划。
养狗立法正在起草调研
有网友提问:青岛在养狗立法上有啥进展,能否讲得具体些。谢谢。
江敦斌回复:养犬管理是多年来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我市前已制定了政府规章,对我市养犬管理发挥了积极的规范和引导作用。近两年来,有关部门对社会各方面反映的养犬管理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研究,争取尽快制定我市的地方性法规,以进一步强化规范养犬管理工作。按照市有关方面的立法工作安排,今年市公安机关加大了法规起草力度,目前已经完成起草的有关调研工作。
揭秘“红头文件”管理
有网友提问:红头文件制定很神秘,能不能讲一下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过程?
江敦斌回复:我市权限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包括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我市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规定,规范性文件目前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制度。政府规范性文件一般由部门起草,按程序经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后,报政府审签后发布。区市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发布后还应当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审查。部门规范性文件由发文部门起草后,按程序经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审查后,由各部门自行发文。
大病医疗救助新规实施 大额救助每年最高10万
有网友提问:我家里人去年住院,花了不少钱,请问今年社保大病医疗救助方面有什么新的救济政策吗?
江敦斌回复:我市今年1月1日施行的《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建立了城乡统一的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大病医疗救助是我市特有的一项民生保障项目。特别对广大原新农合参保人,能够普遍享受到原来没有的特药特材救助待遇。
原城镇职工和居民享受统一的城镇大病医疗救助待遇,原新农合享受单独的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待遇,两项救助待遇的起付标准、保障额度、保障项目存在较大差异。《办法》规定不分城乡差别,实行职工和居民同一待遇。
主要有两个方面的保障内容:一是特药特材救助。目前,我市已有8种药品、1种耗材纳入特药特材救助。《办法》规定,城乡全体参保人使用特药特材发生的医疗费用统一按70%报销。二是大额救助。参保人个人负担的、符合规定的范围外医疗费用,一个年度内累计超过5万元以上部分,城乡全体参保人统一按60%报销。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10万元。(记者 陈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