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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4月5日晚停止供暖 温度不达标可申请退费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5-04-03 12:03:46 字号:TT

    青岛新闻网4月4日讯  今天上午,记者从市供热办获悉,根据《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我市2014-2015年度采暖季将于4月5日24时结束。请广大市民及时关注天气变化,适时增减衣物,保障身体健康。

    市供热办特别提醒:供热结束后,因热胀冷缩,可能导致室内供热设施出现跑冒滴漏现象,请用户注意观察,发现问题及时拨打供热单位服务电话或与换热站联系处理。停热后,供热单位将对居民用户室内设施采取满水保养,用户不要私自放水、拆卸暖气设施。同时,根据《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等相关规定,用户不要私自改造、移动供热设施,如确需改动室内供热设施的,应当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并按照供热单位提出的技术要求改动。

    在新供暖季,居民打算停止用热或恢复用热,可在4月15日至10月10日期间,向供热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供热单位审核后,予以进行断热或恢复。

    根据《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规定,确认被测房间供热温度不达标,属于供热单位原因的,供热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保证供热温度达到规定标准,对室温不合格的天数,供热单位应按照标准向用户退还热费。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6℃、低于18℃的,退还热费的20%;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4℃、低于16℃的,退还热费的50%;供热温度低于14℃的,全额退还热费。因用户遮蔽散热器、擅自改动室内供热设施等原因,致使供热质量不达标和造成相关损失的,责任由用户承担。(记者 朱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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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青岛市区各供热企业24小时服务电话:

    青岛能源集团:96556(受理范围包括能源热电公司、能源开源热电公司、能源泰能热电公司供热范围供热相关服务问题)

    华电青岛热力公司:96559

    亨通达实业有限公司热力厂:85821724

    青岛金湖热力公司:85810404

    青岛铁路红宇建设集团供热分公司:82978043、82979666

    青岛碱业股份热电分公司:88082457

    青岛鲁青热力有限公司:83778177

    高科热力有限公司:88903112

    2.青岛其他区(市)供热管理部门服务电话:

    崂山区市政公用局:88997833

    城阳区燃管处:87868096

    黄岛区城建局:86988675(东区);86160162(西区)

    胶州市建设局公用事业处:82289208

    平度市公用事业管理处:88319669

    即墨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86658370

    莱西市燃气管理处:8742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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