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质检总局部署要求,山东检验检疫局将于近期对必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的进出口商品以外的进出口商品实施监督抽查,监督抽查工作将持续到10月份。
依法对目录外进出口商品进行监督抽查,是为了更好地加强进出口商品质量监管,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进口产品抽查地点是进口口岸、流通领域、进口产品集散地和产品使用地;出口产品抽查地点是生产企业、出口口岸和出口产品集散地。山东检验检疫局将根据山东口岸进出口商品特点确定全省抽查的产品种类,监督抽查的商品种类主要包括进口汽车用制动器衬片、制动软管、电子坐便器、功能性服装、儿童床上用品,毛巾,浴巾等家用纺织品、铁制组合文具架、蜡笔,图画碳笔,书写或绘画用粉笔、成套文具,文具组合(圆珠笔,记号笔,水笔)、修正液等;出口节日灯串、儿童服装等。对于抽查发现的不合格进口商品将采取下架、退运、技术整改等措施,对抽查发现的不合格出口商品采取技术整改、不准出口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