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山东检验检疫局对辖区符合条件的原产地证备案企业,全面实施原产地签证一体化,符合条件的原产地证备案企业,不受检验检疫辖区限制,可选择山东省内任一检验检疫机构申办原产地证书,山东在全国率先全面实施原产地签证一体化。通过一体化运作,实现了山东省内检验检疫机构之间“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大大提高企业申办原产地证书的效率,促进贸易便利化。
原产地签证一体化针对商贸类企业“出口发货急、口岸选择灵活、采购地点不固定”等特点,以统一信息平台、统一管理模式、统一执法联动为基础,打破检验检疫机构间现有的辖区界限,改变原来只能在备案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原产地证书的传统模式。新模式实施后,出口企业在工商注册地检验检疫机构完成原产地申请人备案,即可根据个性化需求将原产地签证电子申报信息发送至产品采购地、企业办公地或出境口岸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在检验检疫机构发送审核通过指令后,有关企业可携带已缮制的原产地证书自主选择省内检验检疫机构签字盖章。
凡已在山东省内获得原产地申请人备案、进出口企业信用管理评定为B类及以上且具备其他必要条件的原产地证备案企业,通过原产地企业备案电子平台向备案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确认后,即可实施原产地签证一体化。据初步估算,山东口岸符合原产地签证一体化条件的原产地证备案企业比例达90%以上,受惠企业超过2万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