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检验检疫局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落脚点,不断实施简政放权,使行政办事效率和贸易便利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山东检验检疫局通过清单制度,把行政权力关进阳光的笼子。通过网站对外发布了由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9+1大类43项主要行政职权构成的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责任清单涉及全局各相关业务部门,共确定具体责任事项203项,追责情形433项。通过权力清单的梳理和发布,进一步明确检验检疫执法边界,实现“法无授权不可为”,防止了行政权力肆意膨胀、为所欲为,出现异化,方便了群众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
山东检验检疫局实施简政放权,建立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制度,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取消了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从业注册、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从事报检业务注册登记、出入境检验检疫代理报检企业注册登记、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资格、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健康的重要出口商品注册登记等6项行政审批项目,对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总局文件规定自行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修订或取消。办理《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不再要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作为前置条件。使行政许可事项有原来的16项缩减为8项。同时,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进出境动植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口岸卫生许可证核发等5项依法委托下放到分支检验检疫局实施。
山东检验检疫局通过优化服务,提高办事效率。把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到“一个窗口”受理和发证。全面落实办理时限承诺制,对程序简便、可在现场办结的事项,当场办结;对不能当场办结的事项,受理单中的承诺办理时限不得长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延长许可时限。不断简化出口食品企业备案程序,对获得国家级示范区内的食品企业、已备案企业增加同类备案品种或获得HACCP认证且其认证结果有效的出口食品企业备案申请,经文件审核合格后,直接予以备案。推进网上审批,实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无纸化审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平均时间由原来的40天降至17.3天,缩短流程时限近45%。对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实施电子证书、电子核销管理,初审环节由3个简化为2个,初审时间缩减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