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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实施三大跨越工程 重奖征集文艺精品项目

来源:青岛早报-- 2013-05-23 06:02:05 字号:TT

  早报讯 昨天下午,“实施三大跨越工程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繁荣发展”新闻发布会在国际新闻中心举行,我市文化创意企业和文艺精品项目将在政策、财税、投融资等多方面获得政府扶持或奖励,同时我市力争在2015年引进培养文化人才1000名,推动青岛文化事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的大发展。

  企业上市给予补助

  《青岛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明确了适用范围,确定了4个门类的文化产业和8个门类的创意产业为主要扶持门类,重点是“千万平米”文化创意产业园、文化与科技与旅游融合发展项目、符合蓝色跨越战略、彰显青岛文化特色的产业项目等,符合上述要求者,可以在市场准入、土地和房屋、财税、投融资和文化消费等5方面享受政策扶持,比如在土地政策方面,“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的70%执行”;在财税政策方面,国家级、省级、市级的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园区(基地)提报的公共建设和服务项目优先给予不低于100万元的资金支持;在投融资方面,支持文化创意企业上市融资,鼓励拟上市企业规范操作,由此正常增加的一次性地方税收给予全额补助,企业上市前的相关费用,按50%的比例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重奖扶持文艺精品

  新颁布的《青岛市文艺精品项目扶持奖励管理办法》扩大了文艺精品项目的征集范围,由主要面向本市转为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把具有青岛元素、反映时代精神的原创文艺精品项目都纳入扶持奖励范围。这也就意味着,除了青岛本土的文化企业或个人的 “青岛表现”,只要你的文艺创作能够 “表现青岛”,也将有机会获得扶持或奖励。

  根据项目的进展程度和投入情况,分为前期、中期和后期三个阶段支付扶持资金;对获得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国际、国内奖项的文艺作品和个人,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等重大奖项的,按照不高于获奖金额给予相应奖励;在中央电视台播出的电视剧、专题片、纪录片、动画片等,根据播出频道、播出时段给予10万元至300万元奖励;对通过主流电影院线发行放映的电影,视投入情况给予奖励;对入选国家舞台精品工程、国家美术创作精品工程、国家动漫精品工程等国家专项文艺类精品工程的作品,给予10万元至100万元的奖励。

  培养引进千名文化人才

  《青岛市文化人才培养和引进计划》对文化人才的聚集、培养和引进也制定了“五大计划”,即国际国内文化名家暑期聚集高地计划、文化名家引进计划、青岛文化名家培养和引进计划、文化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资助计划。

  文化名家暑期聚集高地计划,意在每年暑假集中邀请国内国际文化名家以讲学、项目策划等形式聚集青岛,将青岛打造成为全国知名的暑期文化名家聚集区;青岛文化名家培养和引进计划则指开展青岛文化名家评选,给予当选者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新引进的文化领军人才给予10万元至20万元安家补贴;开展全市文化事业拔尖人才评选认定,资助拔尖人才参与重点文化科研项目、奖项评比、高层次学术交流等活动;建立和完善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数据库,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每年给予5000元资助。

  通过这“五大计划”的实施,力争到2015年,我市引进培养文化名家、文化领军人才、文化拔尖人才和基层文化人才10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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