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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经适房进入交易期 解读4类分成办法细则

来源:大众日报-- 2013-08-03 12:00:52 字号:TT

  8月1日是济南市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政策实施首日,住房保障部门的电话响个不停。实际上,从2007年山东每年对各市安排保障房建设任务至今,多市经适房目前进入或临近交易期。经适房交易收益如何分成更科学,未来经适房将何去何从?记者采访了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17市住房保障部门。

  咨询电话响个不停

  随着第一批经济适用房小区售出满5年,济南市公布《经济适用住房交易管理若干规定》,主要内容是签合同5年可买卖;增值收益由购房户和政府三七分成。

  8月1日是该政策执行首日。“一整天办公室电话响个不停,许多经适房住户询问上市交易的事儿。怎么定价、算收益和分成,是咨询的焦点问题。”1日,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房保障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因为计算收益要依据“普通商品住房交易指导单价”,目前物价部门还没有制定出台,眼下还无法进行实际交易。“指导价一出,交易马上就可以操作。”该负责人告诉记者。

  在槐荫区腊山附近的济南首批经适房小区世纪中华城,记者遇到了住户刘先生。他和家人商量后很想交钱“买下”经适房的完全产权。“买下来后,我想把这套房子让给儿子结婚用,我和老伴到外面找个房子住。”刘先生说,但最终究竟买不买他还不确定,关键得看价格定多少,得交纳的七成收益是多少。

  世纪中华城2007年12月出售时均价2242元,目前周边商品房售价已经接近7000元,增值不小。对“三七开”的比例,住户们也有些议论。“咱也花了钱了,分得太少了。”一位住户说;“政府也投入了,售价当时确实比周边便宜呀。”另一位住户则说。

   分成办法可分4类

  像济南一样,山东多个城市经适房目前进入或临近交易期,其中烟台、威海、滨州、淄博、德州等市已经有交易案例。上市交易办法近年来密集出台,除聊城、泰安、菏泽、临沂正在制定中,其他城市都已出台。

  记者致电17市住房保障部门咨询政策细则,大致可分4类:

  最普遍的是类似济南的“收益分成式”:青岛、烟台、威海、淄博、滨州、济宁目前都采用这种方式,但分成比例各有不同。政府分成比例济南为70%,威海60%,青岛、烟台、济宁、滨州50%,淄博45%。

  第二种,政府提取房价固定比例。枣庄规定,2007年6月1日前拿证的经适房,补交房产交易价格2%的土地出让金(此前经适房面对的是“中低收入家庭”而非“低收入家庭”,价格和商品房价格相差不多),2007年6月1日后拿证的,交10%的土地出让金。

  第三种,政府“回收成本”式。德州规定,经适房交易时需补齐“5费”:城建配套费、墙改基金、建筑业养老保险金、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水资源管理费,合计每平方米350元左右;其余房价上涨部分归购房家庭所有。

  第四种,货币“退补”型。山东日照、潍坊、莱芜三市多年来实行经适房货币补贴,目前的补贴标准是每户7.8万元、8万元、3.2万元。三市的政策也分为两类:潍坊、莱芜鼓励买房户尽早退出住房保障,将资金流转起来,规定5年内(含5年)将经适房变更为普通商品住房的,购房家庭只需退还购房补贴的一半,5年后变更,每增一年多退5%;超过15年再退出货币补贴须全额退还。而日照的政策取向与之正好相反:5年内退出,购房家庭须将货币补贴全额退还;此后每推迟一年,少退10%,自住超15年,不用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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