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张女士是徐州人,经过朋友介绍到青岛从事佳世客地下金街项目施工建设,原本以为找到了大活,谁知刚干一年工地就开始拖欠工资,这一拖便是三年。经过两级法院审理,5家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昨天14名工人领到了期待已久的工资。
昨天上午9时30分,市南法院执行局案款发放现场聚集了十多名农民工,执行法官在屋子里给每名工人分好了钱。张女士在等候领钱的人群中,蹲下和孩子玩闹,她姐姐在一旁递水壶拿纸巾,一起帮忙照看孩子。姐妹俩都是金街项目工地的工人,为了索要拖欠的1万元钱,张女士已经记不清她在徐州和青岛往来的次数了。
张女士和姐姐在2010年从徐州来到青岛,在金街项目上做些简单的木工活,每个月能领到五六百元的生活费。可是干了没几个月,工地就不发钱了。 “我们找工头,工头找不到了,承包方也不管,这才寻思过来被欠薪了。 ”
2011年,工人们到市南法院起诉。据法官介绍,由于工头蒋某联系不到,直到2012年4月,法院才分别一审宣判,除了投资公司之外,建设集团、兴业公司、建筑安装公司、上海某装潢公司、装潢公司负责人蒋某承担连带责任,需要支付工人工资。有的承包方不服上诉至市中院,今年7月中院判决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几名被告均没有及时支付,案件当事人申请了强制执行,共涉及123人标的为109万元。市南法院执行局在8月2日立案执行。“我们在兴业公司账户中查到了130余万元的款项,随后到银行将这笔款项冻结,并将其中的109万元作为案款发放给原告人。”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李志新说。
昨天,14名工人先到法院办理手续。 “拿到钱了,也不准备干了,回老家看孩子了。”张女士说。李志新说,其余的案款将于下周分别发放到其他109名工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