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物价局通报了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和车用天然气价格调整,以及启动客运出租车油运价格联动机制的有关情况。自今日零时起,全市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47元。同时,我市将启动客运出租车油运价格联动机制,时隔一年后,出租车1元燃油附加费将于9月21日起收取。
车用天然气涨0.47元/m³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山东省物价局调整天然气价格的有关文件规定,自2013年7月10日起,市内三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3.6元调整为4.1元,上调0.5元。自2013年9月12日零时起,全市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4.28元调整为4.75元,上调0.47元。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本次不作调整。
据测算,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每立方米购进成本平均提高了0.5元、车用天然气每立方米购进成本平均提高了0.47元。
六区将加收1元燃油费
此外,考虑到我市多数客运出租车已使用双燃料,本次车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对客运出租车有一定影响,决定自2013年9月21日零时起,在市南、市北、李沧、黄岛、崂山、城阳区营运的客运出租车,每客次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即墨、胶州、平度、莱西四市按照各自制定的联动办法执行。
据介绍,本次加收燃油附加费的执行时间比车用天然气价格调整时间延后9天,主要是提前预留出一段时间,保证交通主管部门印制和发放燃油附加费交费提示、燃油附加费专用发票,并由客运出租企业发放到每位客运出租车驾驶员手中。此外,为缓解油气价上涨对我市客运出租车造成的成本增支影响,市财政继续给每车每月补贴1200元。车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后,对我市公交企业带来的成本增支因素,也将继续由财政予以补贴。
9952辆出租车全都收取
目前我市市内六区有公交车约5500辆,出租车9952辆,其中九成出租车都是油气双用。“这次的燃油附加费,市区9952辆出租车是统一收取的,由于目前油价和车用天然气价格都比较高,所以物价部门批准启动了油运价格联动机制。 ”据介绍,上次岛城出租车收取燃油附加费是在2011年4月20日,原市内四区及崂山区、城阳区营运的客运出租汽车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 2012年7月12日起至今,市内停止收取客运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 (记者 张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