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破旧出现安全隐患(图片来自青青岛社区)
房瓦坠地险些伤到老人(图片来自青青岛社区)
房顶掉房瓦 差点砸到老人
“三言二拍”说,目前院里其他两户年轻点的居民都已经搬走了,只剩下自己年近七旬的岳父母和另一户七十多岁的老太太两家人,老人们年纪大了而且在这里住惯了,不愿意搬家。本月初,自己的岳母正在院子里浇花,一块房瓦突然从屋顶滑落到了地上,摔得粉碎,出事地点距离老人不足一米。
被吓坏了的“三言二拍”又再次联系了文物局,得到答复仍然是资金不足,无奈之下他又拨打了市长电话,然而一周时间快过去了,也没有得到任何答复。
“七旬老人就住在这样的危楼屋檐下,天天在‘注意安全’,我和妻子还要带着未满周岁的孩子常回家看看。”对有关部门的态度,该网友表示非常不满。
文物局:维修需办手续 要“修旧如旧”
对这名网友反映的情况,记者采访了市文物局文物处,一名姓邱的工作人员说,八大关被定为“文物”的老房子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上世纪的单位分房,居民是承租关系,这种情况下需要维修,要经原单位向上级申请,还要由专门的机构制定详细的维修方案,方可以维修,维修的费用由原单位或者居民承担;另一种情况是产权属于居民个人,居民个人要向文物局递申请,由文物局具体安排维修,费用也要由居民个人承担。
“无论产权属于个人还是单位,居民都不能擅自对房子进行维修,否则就违反了《文物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属于违法行为。而且,维修过程中要秉承‘修旧如旧’的原则,不能改变房屋的原有结构和风貌。”文物局邱先生对记者表示。
而针对这名网民反映的,文物局以“没钱”为由,不允许老人修房子的事情,邱先生表示此事并不存在。(青岛新闻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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