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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老房子被定为文物 虽成危楼却无权维修(图)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3-09-16 17:16:10 字号:TT

居民老屋定为文物 破瓦砸头不让修

    青岛新闻网9月16日讯 老房子被定性为文物后,虽然破旧却无法正常维修,居民每天生活在危楼里提心吊胆。近日,网民“三言二拍”在网上发帖诉说了自己的遭遇。对此,市文物局表示,被定性为文物的建筑不能擅自维修,需要报经有关部门同意,而且维修前需制定方案,并遵循“修旧如旧”的原则,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房子莫名成了文物 自己无权维修

    9月16日,“三言二拍”在青青岛社区发帖称,自己岳父母的家住在市南区荣成路的一个小院里,是上世纪80年代单位分配的老房子。从2011年开始,院子的门口被人贴上了一个牌子,从此这个院子就变成“文物”了。但是由于房子年代已久,近年来出现了很多问题,屋檐的瓦当已经悬空,还时不时会有瓦片从房顶滑落下来,严重威胁着住户的人身安全。以往遇到这种情况,住户一般会花点钱找人修理修理,自己无法维修的地方,会找房产局的维修部门,进行一些简单的修缮工作。

    然而自从房子被定性为文物后,房产局告诉居民,这件事情不再属于他们管辖,因为这里变成了“文物”,只能由文物局负责修缮。除此之外,无论是房产局或者住户自己,都无权对这里进行维修。之后,住户咨询了市文物局,对方给予的答复是,房子确实归文物局维修,但是由于资金不够,这块地方暂时还排不上号,只能等待。

 

居民老屋定为文物 破瓦砸头不让修

房子破旧出现安全隐患(图片来自青青岛社区)

居民老屋定为文物 破瓦砸头不让修

房瓦坠地险些伤到老人(图片来自青青岛社区)

    房顶掉房瓦 差点砸到老人

    “三言二拍”说,目前院里其他两户年轻点的居民都已经搬走了,只剩下自己年近七旬的岳父母和另一户七十多岁的老太太两家人,老人们年纪大了而且在这里住惯了,不愿意搬家。本月初,自己的岳母正在院子里浇花,一块房瓦突然从屋顶滑落到了地上,摔得粉碎,出事地点距离老人不足一米。

    被吓坏了的“三言二拍”又再次联系了文物局,得到答复仍然是资金不足,无奈之下他又拨打了市长电话,然而一周时间快过去了,也没有得到任何答复。

    “七旬老人就住在这样的危楼屋檐下,天天在‘注意安全’,我和妻子还要带着未满周岁的孩子常回家看看。”对有关部门的态度,该网友表示非常不满。

    文物局:维修需办手续 要“修旧如旧”

    对这名网友反映的情况,记者采访了市文物局文物处,一名姓邱的工作人员说,八大关被定为“文物”的老房子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上世纪的单位分房,居民是承租关系,这种情况下需要维修,要经原单位向上级申请,还要由专门的机构制定详细的维修方案,方可以维修,维修的费用由原单位或者居民承担;另一种情况是产权属于居民个人,居民个人要向文物局递申请,由文物局具体安排维修,费用也要由居民个人承担。

    “无论产权属于个人还是单位,居民都不能擅自对房子进行维修,否则就违反了《文物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属于违法行为。而且,维修过程中要秉承‘修旧如旧’的原则,不能改变房屋的原有结构和风貌。”文物局邱先生对记者表示。

    而针对这名网民反映的,文物局以“没钱”为由,不允许老人修房子的事情,邱先生表示此事并不存在。(青岛新闻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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