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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一贼同一小区连偷17次 自称爱干净从不乱翻

来源:青岛晚报-- 2013-10-19 13:23:39 字号:TT

    吴某,35岁,在朋友眼里他是从事电子行业的专家,可背地里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小贼。潜入一小区后,通过网上购买的开锁工具,入室盗窃,笔记本电脑、手机、手表等全都收入囊中。在一次作案中被小区居民发现,后被公安机关抓获。昨天记者从李沧法院了解到,吴某因盗窃罪获刑2年10个月。

    作案时间都在上午10时左右

    吴某是黑龙江人,在科技街工作,主要负责二手电子产品的销售和维修。一次上网的时候,吴某发现网上有销售开锁工具的店铺,于是花了几十元钱买了一套开锁工具,并有了入室盗窃的想法。

    吴某住在李沧区,每次上班时都要路过福临万家小区,他便将这里作为下手地点。去年4月的一天上午9时,吴某又一次经过该小区,他带着工具进入其中一栋楼。吴某“相中”了一户人家,为了防止被发现,他先敲门,确定屋内无人之后便开始动手。他用开锁工具将门打开,偷走了该住户家中的笔记本电脑、黄鹤楼香烟、手表、购物卡等物品。吴某连续在该小区作案,作案时间都选择在上午九十点钟,作案手法都是先敲门再入室,截至2012年11月底,吴某先后把移动硬盘、白金项链、翡翠挂件等收入囊中,连续作案17次。

    自称“从不把人家里弄乱”

    经法院查明,吴某盗窃现金及物品共计4.2万余元。 10月17日案件在李沧法院一审宣判,据调查2003年吴某曾因盗窃罪被判过4年有期徒刑,这次法院认为,吴某盗窃数额较大,同样构成了盗窃罪,但到案后如实供述,可从轻处罚。经一审判决,吴某获刑2年10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宣判当天吴某拿到判决后十分冷静,他表示不上诉,服判。吴某说,进入被害人家中时,他只是拿走了放在台面上的东西,不会去翻衣橱或者抽屉。 “我爱干净,把人家翻得乱七八糟,我看着也烦,不信你去问问那些被我偷过的住户,我肯定没给人家把家弄乱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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