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对于开着60万元豪车的人来说,6万元欠款可能不难偿还。但是就为了这6万元钱,黄岛某公司经理刘某却四处 “躲猫猫”。记者昨天了解到,黄岛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近日向刘某发出限期交车令,迫使他乖乖缴纳了所欠款项。
10年前,黄岛女子曲某在刘某开办的公司上班。两人日久生情,慢慢发展为情人关系。随后,刘某与原配妻子离了婚,娶了比自己小13岁的曲某为妻。由于婚姻的感情基础较薄弱,婚后两人矛盾不断,婚姻很快亮起红灯,双方于2012年1月协议离婚,约定由刘某一次性支付曲某生活费10万元。然而刘某在支付了4万元以后,剩余的6万元却是一拖再拖,以各种理由搪塞曲某。今年春天,曲某将刘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刘某应在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付清6万元款项,但他始终以无力偿还为由,拒绝履行法定义务。今年7月份,曲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时的刘某与法官玩起了“躲猫猫”。执行法官先后向其单位和住处发出执行通知、传票,但刘某就是不到庭。通过电话联系时,刘某也总是声称在外地处理业务,企图规避执行。执行法官又转战银行,打算查封刘某的存款。但也许刘某早有准备,任凭法官查遍了区内各大银行,也未能发现他有银行存款。经过多个平台查询,执行法官终于在车管所查询到刘某拥有一辆宝马轿车,价值60多万元。执行法官立即向刘某发出限期自动交车令,责令他务必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宝马车交至法院,否则将依法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10月23日,刘某如期来到法院执行局,向执行法官承认错误,并如数缴纳了所欠款项。10月24日,执行法官将6万元的生活费交给了曲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