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碟花生米,史某与在饭店打工的同事争吵起来,气急败坏之下,他回到住处拿出了一把菜刀,冲出家门后,史某沿着蒙阴路、湖南路一直跑向火车站站前广场。朦胧中他感觉过路人都像其前女友的模样,于是抡起菜刀砍伤4人。被抓后,史某因长期患有癫痫所致的精神障碍被认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依法决定对史某进行强制医疗,这是青岛第一起强制医疗案。
因小事争吵砍伤4路人
去年年底,史某在火车站附近的一路边小烧烤店当服务员,还没到下班时间,史某就自己坐在桌子上吃起了花生米,史某的同事看到后与史某理论起来,随后两人发生了争执,史某随即赶回住处,抄起菜刀冲出家门,沿蒙阴路、湖南路一直跑向火车站站前广场。朦胧中他感觉过路人都像其前女友,于是抡起菜刀见人便砍,意识和行为失控的他致使4名过路群众接连被砍伤,110民警迅速赶来将其制服,并对其进行了刑事拘留,当日被取保候审,并被送至青岛市第七人民医院接受治疗。
青岛第一起强制医疗案
市南区检察院依法对此案进行审查,办案人仔细审阅卷宗,充分了解案情。针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能力的疑问,办案人到青岛市第七人民医院进行实地调查。在客服中心、医教室和精神一科深入了解史某病情,同其主治医师进行了谈话,证实其长期患有癫痫所致的精神障碍,并伴有自残行为,案发前有刺激因素,作案目的及动机为病理性,案发时辨认能力、控制能力丧失,认定其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此种情形可依法予以强制医疗,我们迅速向法院提起强制医疗申请。”市南区检察院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8月2日,市南区法院作出了强制医疗决定书,依法决定对史某进行强制医疗。这是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青岛市检察机关办理的第一起强制医疗案。
市南区检察院还对强制医疗的治疗过程进行后续监督。监所检察科干警专门对史某所在医院的医治条件、监管条件、医疗费用负担问题等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多次向其主治医师了解情况,并采取定期走访等方式进一步进行监督,保障被强制医疗人的合法权益。
新闻延伸
4名受害人收到救助金
记者从市南区检察院了解到,四名被害人都是外地来青打工人员,被砍伤后每人均花费了上万元的医疗费,无法正常工作又没有了经济来源,使原本就拮据的生活更加“雪上加霜”。
市南区检察院了解到被害人的具体情况,立即启动了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为4名被害人每人送来3000元救助金。近两年,青岛市南检察院不断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已成功救助了10多名刑事被害人。记者徐栋 通讯员 郝会娟郭晓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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