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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青岛试供暖5日 16日起室内不得低于18℃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3-11-12 05:56:06 字号:TT

青岛试供暖5日 16日起室内不得低于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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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新闻网11月12日讯 昨日,随着全市集中试供热的启动,市民的家中也温暖了起来。记者从市供热办获悉,11日至16日前的这5日,是我市集中试供暖时间,市民在此期间如发现暖气异常情况,及时拨打供热企业服务电话,由供热企业工作人员上门调试。11月16日凌晨零点,全市将按照室内温度不低于18℃的标准进入正式供热阶段。

    市供热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要求,自11月11日起,岛城按照《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规定,开始试供热。11月16日凌晨零点,全市将按照室内温度不低于18℃的标准进入正式供热阶段。 而11日开始试供热初期,对于有些家庭出现管道内有积气现象,造成用户家中暖气片没有温度。尤其是单管循环系统的顶层用户。遇此情况,居民不要私自动暖气片,要及时联系热力公司上门调试。

    《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规定,居民擅自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安装放水阀、排气阀,改动和增设散热器、供热管道;擅自扩大用热、改变用热性质;擅自排放或者取用供热蒸汽和热水等行为,被明令禁止。因上述原因造成的温度低、不达标,居民需要承担相应责任。条例还明确规定,除了采暖期开始后的前10天外,采暖期的其他时间,供热企必须在接到投诉后的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记者 朱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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