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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养老金月人均增长245元 去年拨付134亿

来源:青岛晚报-- 2014-01-03 14:00:15 字号:TT

    2013年,我市社会保险事业持续稳步发展,各项政策向重点民生领域倾斜,经办服务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社会总体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共享发展成果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社保惠民力度明显加大,创新亮点工作不断涌现。

    扩面征缴再创新高,社保待遇稳步提升

    多年来,我市社保部门一直将基金征缴作为社保工作的生命线,持之以恒地抓好基金征缴工作。在去年经济运行压力增大、扩面资源日趋紧张的宏观背景下,市社保部门围绕中心、强化管理、优化服务、狠抓落实,全力推进全市社保扩面征缴工作。

    抓征缴重扩面,打牢社保工作基石

    近年来,先后出台了自由职业者补缴保险、原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保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等政策,并放宽了自由职业者参保年龄,将有能力参保缴费的群体纳入到企业养老保险中来,有力拉动了扩面征缴。这些政策的实施,成为近年来新增参保人员和社保基金的最有力拉动因素。尤其是去年我市实施了居民养老保险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政策,进一步提高了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推动了社保城乡一体化建设。目前全市共有11.5万人办理了转移接续手续。

    另外,通过稽核促动扩面征缴。强化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创立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工资台帐差额分析法”电算化稽查模式,建立了“一级执法、二级监管”稽查体系,有效遏制社保领域投机和欺诈行为,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

    抓待遇保支付,不断提升保障水平

    一是城乡养老待遇水平不断提高。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我市自2005年起连续九次为全市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长245元,达到2268元。 1-11月,共拨付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134亿元,同比增幅19.5%。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110元。二是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不断提高。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财政补助提高至每人每年300元。我市政策范围内53个门诊大病病种报销比例达到81%,住院报销比例城镇职工达到90%,城镇居民达到75%。建立城镇居民大额医疗补助金制度,医疗保险年度最高保障额度城镇职工达到80万元以上,城镇居民达到77.2万元以上。今年,全市城镇职工医保基金支出同比增长28.5%,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支出同比增长24%。三是工伤保险待遇水平不断提高。连续八年调整工伤职工定期待遇,其中,1-4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平均达到2139元,护理费达到1017元,供养亲属抚恤金达914元。大幅度提高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由2010年的平均每年12万元提高到现在的49.13万元。四是生育保险待遇水平不断提高。

    医保改革成效突显,惠民格局初步形成

    81岁高龄的于大娘患有50多年的支气管炎,因季节交替常发生咳嗽、喘憋,严重时还需住院治疗。去年7月份老人子女得知我市实施了长期医疗护理保险,便把母亲送到市内某老年护理院住院。一年多来,老人在养老院不仅可以享受和医院同样的治疗,而且医药费还比以前节省了很多。以往个人住院十几天就要负担两三千元的医药费,现在几乎一年的费用也不过几百元。

    创新开展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工作

    2012年7月,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解决部分失能、半失能老人医疗护理难题,我市在全国率先建立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一是构建医养结合的制度体系。青岛市运用社会保险管理机制,优化医保资源配置,以基本医疗保险为平台,以“医、养、康、护”相结合的社区医疗机构和医疗养老相结合的护理机构为载体,兼顾居家接受医疗照料的参保人,建立筹资、支付、经办、服务机制,满足参保人多样化长期医疗护理需求。二是设置科学合理的筹资标准。综合考虑个人、医保基金和财政的承受能力,坚持低水平起步,合理确定待遇标准,通过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统筹金和个人账户结构的方式筹集护理保险费,各级财政根据基金使用情况给予补助,用人单位和参保人无需另行缴费。在此基础上,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适时调整。三是提供形式多样的服务模式。

    积极实施城镇大病医疗救助制度

    自去年7月份起,我市针对大病、罕见病参保患者自负费用高、易因病致贫的情况,在全国率先实施城镇大病医疗救助制度。一是设计科学严谨的救助体系。基于大病医疗的复杂性及医疗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在制度设计时将大病医疗救助分为范围外救助、范围内救助、特殊救助三个救助系统。范围外救助系统与范围内救助系统独立运行,不发生系统间的交叉救助或重复救助,且某一救助项目已经补偿的部分,不再列入其他救助项目实施救助。二是建立渠道多元的救助基金。基金来源以医保基金和政府投入为主导,其中,前者用于统筹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的救助,后者用于统筹范围外费用的救助。三是确立旨在“减负”的救助标准。考虑到享受待遇人员罹患重大疾病,家庭经济负担较重,大病救助制度针对特定的救助项目不设立起付线或设立标准较低的起付线,并规定了较大额度的报销比例。四是引入谈判机制和共付机制。围绕降低参保人医疗负担这个核心,通过价格谈判,建立由政府、供应商、参保人三方共同承担特药特材费用的共付机制,实现救助资源的合理配置与救助风险的均衡分担。一个医疗年度内,城镇职工医保最高保障额度由40万元提高到80多万元,城镇居民由17.2万元提高到77.2万元以上。

    深入推进社区门诊统筹制度

    近年来,在保大病、保住院的基础上,我市医保政策渐向门诊常见病、慢性病拓展,依托社区卫生服务平台建立门诊统筹制度,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一是发挥个人账户基金倍增效应。合理配置医保资源,建立“统账结合”的管理模式,对医保统筹金计入个人账户金比例进行结构性微调,逐步增加医疗保险基金的统筹互济功能,实现了个人账户“死钱”变成“活钱”,“小钱”变成“大钱”的倍增效应,减轻参保人门诊看病的费用负担。二是实行社区签约首诊制度。参保人按照自愿原则与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实行社区首诊制度,感冒、发烧等普通诊疗在社区医院即可完成且自负费用较低。同时允许双向转诊,参保人经社区转诊住院起付线减半执行,且在2万元以内的住院费用自负比例降低2个百分点,经住院治疗后需康复保健的病人,还可转诊回到社区医院进行治疗,减轻参保人门诊就医负担。三是促进医疗资源合理分流。通过确立“一对一”社区家庭医生,建立参保人社区健康档案,定期聘请大医院专科医师到社区坐诊,提高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的报销比例,降低个人自负医疗费用,由此引导群众到社区医院看病就医,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缓解大医院医疗资源紧张的压力。

    服务模式持续创新,工作效能不断提高

    为提升社会保障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促进参保人员便捷地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市人社局根据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和市政府的有关要求,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卡建设工作并取得实质性进展,自今年12月起开始试点发行新版社保卡,并创新性地构建了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卡便民服务体系,实现了惠民、便民、利民的目标。

    新版社保卡为载体建服务平台

    一是建设共享型政务信息交换平台。我市依托信息网络技术,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规范,整合分散于多个部门的同类管理和服务对象的信息资源,实现了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信息共享。目前,青岛市的社会保障卡管理应用系统已与6家合作银行、市电子政务办公室、12345市政服务热线(市长公开电话)、银联公司、医保定点单位以及公安、民政、卫生、住房公积金等单位实现了互联互通,社会保障卡可搭载民政、卫生、住房公积金等政府公共管理和服务应用,实现一卡多用,促进社会保障卡的广泛应用。二是建设便民型经办服务平台。我市构建了以服务对象为中心,以10分钟路程为半径,辐射整个行政区的“10分钟服务圈”。通过合作银行参与建设经办服务体系以及合作银行之间的竞争机制,来提升社会保障卡经办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合作银行网点数量多、覆盖面广、服务规范的资源优势,我市将社会保障卡经办服务工作全部委托给合作银行,群众可就近在合作银行网点直接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激活、挂失、补换、变更密码等社会保障卡日常业务。

    实行“网络化、零距离”社保服务

    一是社保业务实现网上自助办理。大力推行“网上经办、自助经办和临柜经办”三位一体的经办模式,对社会保险经办管理系统进行了全面升级改造,社保业务全部实现网上办理。参保单位可通过网上办事平台自行办理人员参保、续保、停保、补缴、申报基数、信息查询、信息维护等业务。参保单位或个人还可上网自行查询并打印带有防伪验证码的参保缴费等基本信息。这些进一步提升了我市社保业务信息化经办服务水平,使业务功能更加全面、数据对接更加快捷、群众办事更加便利。二是省内异地就医实现联网即时结算。今年以来,我市稳步推进与省内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的业务联网工作,现已与省内其他16地市的85家医院基本实现了异地就医互联互通。三是自助服务区延伸至基层服务平台。我市社保部门积极打造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公共服务平台,将自助服务区延伸至街道保障中心,参保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到附近所属的街道劳动保障中心办理网上参保、个人查询、信息维护等业务,大大便利了办事人员。

    推进“提速增效”社保业务流程改造

    一是规范业务流程优化窗口布局。编制《社保经办业务工作规程》,全面梳理了228项业务流程,对政策依据、工作权限、办理时限、业务流程等5个方面进行了标准化规范。同时,建立窗口受理、后台审核的经办服务模式,优化调整市局服务大厅布局,按险种和业务类别重新设置大厅服务功能,并设立绿色通道。

    二是建立工伤康复早期介入机制。针对工伤职工康复热情低、早期康复率低的“两低”现象,开展工伤康复早期介入试点,把工伤治疗和康复实行无缝对接,康复评定后置到康复期间进行,康复效果评估与结算挂钩,工伤职工康复介入期大幅提前,平均外伤康复时间比非早期介入提前56天,早期介入组康复疗程平均缩短82天,功能障碍康复程度提高50%,康复治疗费降低33%。

    三是提升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效能。为解决参保职工参加劳动鉴定排号时间长、领取结论时间长的问题,通过每月增加一次鉴定场次、单场鉴定人数由原来的80人增加至120人、自我加压加快内审速度等有效举措,将材料申报到现场鉴定的等待时间由原来的40天压缩至15天左右,将提出申请到拿到结论的平均时间压缩至30天左右,比法定时间提速50%以上,促进相关人员尽早享受社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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